近日,一名游客连续发布多条动态,控诉野三坡景区坑宰游客。
野三坡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具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国家五A级景区,自然环境极其优越,人文环境因人而异,在这位游客看来,显然是不过关的。
该游客带着老人和孩子去野三坡景区玩,老人带着孩子在路边玩耍时,随手摘了两个核桃,结果被核桃树的主人看到了。
核桃树的主人向游客索赔,提出2000元的赔偿数额,游客觉得赔偿数额太大了,不能接受,没想到核桃树的主人直接躺到了地上,说什么也不起来。
随后,警方介入纠纷,到了派出所后,万万没想到核桃树的主人更加硬气了,从2000元加价到5000元,游客虽然心里非常不悦,但谁让自己理亏呢,最终在警方的协调下,游乐赔了3000元。
这叫什么事儿?一开始的2000元不同意,最终却以3000元达成成交,马后炮地讲,如果没有警方介入,或许会好一些!
该游客将这段经历发布到了网上,直呼野三坡景区讹人,花3000块钱买了两个核桃,这不是明显欺负外地人吗?以后外地人还怎么敢来?请大家说道说道!
没想到网友不仅没有同情他,反而都在指责他:明明是自己手欠,还要怪别人,花3000块钱长长记性,下次就知道看好孩子了。
该游客觉得自己很冤枉,他表示:首先,我们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我们从一开始就接受赔偿并且道歉了,但是赔偿价格太高了,而且从一开始的2000元涨到5000元,这明显就是讹人。
其次,即便是“文玩核桃”,这个东西也不是你说多少就是多少的,这个也得鉴定的。景区有很多外地人,在没有标识牌的情况下,很容易误摘。
说一千道一万,未经别人许可摘了别人的东西,其实就是偷,只是偷的严重程度需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定性。
如果核桃树一眼就能看出是人工种植的,那么游客还主动去摘,这就是毫无争议地偷;如果核桃树长在路边,不太好分辨是野生的还是种植的,那么误摘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至于文玩核桃,这东西在成为成品之前,是不具备文玩价值的。在我看来,几千块钱的赔偿金额的确有点太多了。
这一家人手欠摘了别人的核桃的确不对,核桃树主人索赔天经地义,但是得理不饶人式得漫天要价,太败景区的形象了。从大局考虑,此事对景区的损害,远比这几千块钱大得多,处理地不是很好。
有不少网友虽然不赞同游客随手摘核桃的做法,但也表示以后不会去了,出门在外,图的就是一个开心,不想给自己添堵。
其实这种事情到处都是,3000元买俩核桃并不夸张,折了树枝赔3万块的都有,永远也不要低估陌生人的恶,也不要高估自己的善。
无法决定别人,只能规劝自己,尤其是带着孩子的家长,千万不要把自己对孩子的爱强加在别人身上。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