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老铁在入职的时候,公司会给你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这个协议,也许你看都没有看,就把名字签掉了。那么竞业限制协议有哪些坑呢?主要有如下几个细节,希望给大家有所帮助,需要的伙伴可以收藏或转发。 3、如果公司和你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竞业的期限超过2年时间,超过的时间有效吗? 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期限不得超过2年时间,这个约定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但是很多老铁可能看到这个信息,第一直觉是无效的。那么到底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呢? 比如说,公司和你约定竞业期限为3年时间,那么在这个3年时间里面,第1年、第2年的期限是有效的,也就是说,你必须在第1年、第2年内严格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即找工作是会被竞业限制的。 但是这里的第3年约定,那就是无效约定了。也就是说,等过了2年之后,第3年就不受限制。 所以,很多劳动者会被公司约定的条款坑了,大家都认为这个约定的3年期限是无效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的,但殊不知,这里的3年,要分2年和额外的1年,2年之内这个协议是有效的,2年之外,这个协议就是无效的了。 大家明白了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