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北京朝阳,男子身无分文,竟然利用4S店管理漏洞,冒充富豪骗吃骗喝。美女销售为了拿下这个大金主,不惜自掏腰包,陪吃陪喝。谁想,男子享受完后,竟然玩失踪,美女销售崩溃报警,真相让她无法接受! (来源:法治进行时) 杨丽是一名4S店的美女销售,今天她的心情无比愉快,因为她即将签下一个巨额订单,将会得到高额提成。 她一大早就打扮得美美的,来到4S店,准备接受同事们那艳羡的眼光。突然财务急匆匆跑过来,对她说:“杨姐,那笔450万元的购车款还没收到,你赶紧去问问是怎么回事吧。” 杨丽闻言一惊,心头闪过一丝不祥的预感,她马上拿起手机,给大客户张军打去电话,却发现自己早已被拉黑。 她彻底慌了神,立马开车飞奔到张军下榻的五星级酒店,却被酒店人员告知,张军早在昨晚就收拾东西离开了。 杨丽如遭遇雷击,瞬间瘫坐在地,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她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做了5年的汽车销售,却阴沟里翻了船,自己花钱花精力,陪吃陪喝陪玩,却被耍了,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杨丽不甘心被骗,她跌跌撞撞,哭着跑到派出所报了案。 警方接警后,迅速出动,很快便在一个破旧的出租屋里,找到了张军。张军自知天网恢恢,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真相也随之浮出水面。 事情是这样的 : 张军来北京看病,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走投无路之下,有一次他路过一家4S店,突然灵机一动,计上心头。 张军曾经在二手车行工作过,跟4S店的工作人员有过接触,对里面的门道摸得是门儿清。 他决定向奔驰车的4S店下手,因为豪车给销售人员配的接待费会更高,也就意味着自己会得到更高规格的招待。 说干就干,他马上从网上搜索到了一名叫杨丽的金牌销售,拿到了手机号。 接着他打电话给杨丽,声称自己是一名大老板,现人在外地,准备来北京开一家分公司,想提前购买几辆奔驰车给公司用,问杨丽是否方便接待。 杨丽接到电话后,心中大喜,这可是妥妥的金主啊。要是能拿下这个大客户,自己这一年的业绩就算是拉满了。 她当即表示:“张总,我随时恭候您的光临,房间我今天就会给您安排好,一切都包在我身上,您就放心吧。” 说罢,杨丽马上给张军订了一个五星级酒店,一订就是3天。 当晚,她就给张军发去了好几款豪车,供他选择。张军也有意无意透露自己是个大老板,身家几十个亿,实力雄厚,杨丽深信不疑。 接下来的3天里,杨丽使出浑身解数,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24小随叫随到,并自掏腰包请他去高档餐厅吃饭,最贵的一顿饭,就吃了4200多 元。 杨丽虽然肉疼,但一想到等签下大单后,她就可以拿到高额提成,这点小钱也就不算什么了。 张军表示,他对杨丽的招待很满意,决定先购买5台豪车,将来如果还要买,肯定还会帮衬杨丽。 杨丽心花怒放,暗自窃喜,真是喜从天降! 她妩媚一笑,旁敲侧击地暗示张军:“张总,您看,既然咱们看好车了,您是不是先随便付点订金啥的,我也好跟老板有个交待。” 张军大气地说:“凭我的实力,还用预付吗?放心吧,我等下就让财务给你转账,付全款提车。” 杨丽马上将4S店的收款资料发给了张军,而张军不久之后,为了让杨丽安心,还发了一张450万的转账截图给她,还说24小时内就会到账,让她记得查收。 看到转账单那一刻,杨丽高兴得手舞足蹈,自己这么多天的努力,总算没有辜负。但这么大一笔钱,为了安全起见,她发给了公司财务,但财务也无法识别真伪。 反正张军说24小时能到,那肯定就没问题,她马上联系公司,让他们准备提车相关事宜。 谁知,公司迟迟收不到钱,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警方认为张军涉嫌诈骗罪,遂将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张军假借买车为由,哄骗杨丽供其吃喝买单,花费金额达6549元,涉嫌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以张军的经济状况来看,他根本没有购车的能力和意愿,而他一再以购车为由,哄骗杨丽为其支付高额消费,骗吃骗喝,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张军骗取的6549元,符合诈骗罪中的“数额较大”标准,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2、张军假借购车为名,使杨丽产生错误认知,和他发生性关系,构成强 奸罪吗? 根据《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张军虽然买车意愿是假,但他并不存在强迫杨丽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杨丽因想达成业绩愿望,属自愿与张军发生性关系,因此,杨军并不构成强 奸罪。 最终,朝阳检察院在查清事实后,决定以涉嫌诈骗罪,对张军提起公诉,他将受到法律的审判!(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 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