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都没这么狗血!“山西太原,一女子暗恋闺蜜的老公多年。这天,女子突然对闺蜜说,把你老公借我几天吧!我给你10万,只需要他跟我领个结婚证就行。 闺蜜碍于情面,居然答应了。谁想事后,女子跟闺蜜老公假戏真做,还生下了孩子。网友:结局刺激 (案例来源:传奇故事) 田梅跟王婷是一对无话不说的好闺蜜,情同姐妹。 可谁想,田梅跟老公李小伟新婚燕尔,这天,王婷突然找上门来,声称她老家要征收。可突然王婷一脸愁容话锋一转,说补偿费是按人头费,而她又没有结婚,这样就会比别人少分几十万。 田梅打趣地说道:“你该不会是想随便找个男人结婚吧!你可千万不要胡来。” 王婷眼珠子一转,突然拉住田梅的手:“咱俩是好闺蜜,要不你帮帮我吧!把你老公借我几天行不行?你们先假离婚,然后我再跟他假结婚,等我拿到钱之后,你们俩再复婚。” 面对这么荒唐的要求,田梅断然拒绝:“你开什么玩笑,老公怎么能随便借呢?” 随后,王婷给田梅吃了一颗定心丸。 你就放一千万个心,我对你老公绝对没有那种想法,我也不是让你白借,等钱拿到之后,我会给你们夫妻俩10万。 看在钱的份上,田梅开始有些动摇。而这时,她的老公李小伟其实已经有了主意:“10万钱挺划算的,以我们目前的收入,至少要存2年才能攒这么多钱,要不咱们就答应她?” 就这样,田梅欢欢喜喜跟李小伟去了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随后,田梅大大方方将老公借给了闺蜜 。 可后来事情的发展却完全超田梅的预料,转眼三个月过去,王婷征收款也已经拿到了手,承诺给田梅夫妻俩的10万元也给了。 按说也是该“物归原主”,可王婷却突然说自己怀孕了。正当田梅想要发飙,王婷又说这孩子跟李小伟并没关系,是她有一次在酒吧喝醉了,跟一个陌生男人有过一次,现在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 王婷可怜巴巴地求田梅:“若是现在我离婚了,将来我的孩子就上不了户口,你就再帮帮我吧!等我孩子生下来之后,一定准时把老公还给你。” 田梅心软,居然再次决定忍痛割爱。 田梅将自己的老公借给别人,她每晚独守空房,总算熬到了田梅顺利生产。后知后觉的田梅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田梅随口说了句:“这孩子跟你长得很像。” 可王婷却意味深长地说:“这孩子跟她爸爸长得一模一样,说这话的时候一直盯着李小伟的脸。” 李小伟心虚的不知所措,田梅这才察觉出两人不对劲。 事后,李小伟跪在田梅面前声泪俱下求原谅,说自己压根就不喜欢王婷,是她总是借着合法夫妻的名义,要求他履行夫妻义务。 眼下这件事该怎么解决呢? 李小伟的态度很明确,跟王婷离婚,然后再回到田梅身边,回归到正常状态。 而此时,王婷却以孩子未满周岁为由,不同意离婚。 事后,王婷见李小伟态度坚决,又说要他一次性拿出50万抚养费。原本王婷只是想让李小伟知难而退,哪知李小伟东拼西凑,甚至还卖掉了自己的车,将50万甩在王婷面前。 王婷却没有一丝喜悦,最终一分钱不要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原来,王婷上大学时就暗恋李小伟,可李小伟的眼里以及心里只有田梅。 为了能够接近自己的男神,王婷故意跟田梅成为好闺蜜 。 然后又借着征收的名义,名正言顺抢走了闺蜜的老公。 所谓的假结婚到怀孕生女,这都是王婷精心设计好的圈套。 当王婷发现就算自己费尽心机,却仍然得不到李小伟的心,心灰意冷的她证明是真心爱李小伟,才不要那50万。 而这边,李小伟还天真地想跟田梅重温旧梦,田梅表示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就算两人复婚,感情也回不到过去。 这场荒唐闹剧,最终两败俱伤。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在法律上没有所谓的“假离婚” 婚姻不是儿戏,不管是男人也好,女人也罢,但凡跟对方领了结婚证,在法律上就合法夫妻。从领取离婚证的那一刻开始,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通过假离婚来达到某种目的,想钻法律的空子,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虽然王婷说不需要李小伟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作为父亲,他不能当甩手掌柜,这对孩子不公平。 《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婚姻不是买卖和交易 婚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文中这对夫妻,却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居然答应这么荒唐的要求,老公又不是物件,怎么能跟别人分享呢?他们这样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这种畸形关系注定不会有结果,3人落到这样的地步,只能说他们咎由自取。 这个故事完全诠释了防火防闺蜜这句话。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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