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子与情夫在酒店约会,被丈夫捉奸在床,并拍下小视频,还提出离婚,女子无奈签下“净身出户”协议。谁料,女子回过神来后,竟然反悔。丈夫火冒三丈,将小视频公布在女子的家族群,女子羞愧跳楼而死。丈夫被娘家人告上法庭,要求分割1200万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这天,李云突然接到丈夫赵明的电话:“老婆,我今晚要陪大客户应酬,会很晚,你不用等我了!” 李云嘴上说着:“老公,你辛苦了,那你少喝点儿!”一转身马上给情人周松发信息,让他今晚去老地方见面。 她精心打扮一番,到地下车库开着丈夫给她买的大奔,朝健身房的方向疾驰而去。 殊不知,赵明正在某个角落静静地注视着她,并不远不近地跟了上去,为了不被发现,他临时租了一辆车。 说起两人的婚姻,赵明痛心疾首,他和李云是自由恋爱,两人当年爱得死去活来。 在结婚后,李云很快便给他生下了一双儿女,为了给娘儿仨过上更好的生活,赵明一咬牙辞了了高薪工作,开始了创业。 凭着超高的商业头脑,他很快便站稳了脚跟,但从此无暇照顾家庭。 超初李云看到丈夫如此辛苦,心疼不已。可时间一长,李云逐渐厌恶起了这种守活寡的日子,满身怨气。 两个孩子相继上了幼儿园后,李云越发空虚,她决定优化自己走样的身材。 为了尽快恢复身材,她决定请一个私教。而周松有六块腹肌,又高大威猛,一眼就被李云看中。 而周松见惯了各种美女,但像李云这种既有钱,又有成熟韵味的少妇,他还从来没有尝试过,他心里起了小九九。 在之后的训练里,周松总是有意无意地触碰李云的身体,李云顿时就像触电了一般。自从她认识了周松,就有了恋爱的感觉,她沦陷了。 终于有一天,两人借着酒劲儿,突破防线发生了关系。李云每天都打着健身的名义,跑出去跟周松幽会。 偶尔丈夫晚上想跟她亲热亲热,她总是找各种理由推托。 妻子的反常引起了赵明的注意,他偷偷拿到了妻子的行车记录仪存储卡,结果发现了妻子的不轨之事。 赵明这才知道,自己在外辛苦养家,妻子却忙着在外面给他戴绿帽,真是讽刺! 他怒不可遏,想找他们同归于尽,可是理智告诉他不能犯法。 他流着泪写了一纸离婚协议,想让李云净身上户,他决定先取证。 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赵明眼睁睁看着妻子和周松相拥着走进酒店,确定了房号后,他拿着结婚证和身份证,让酒店给他开了一张副卡。 正当他们在酒店翻云覆雨之时,赵明举着手机冲了进来,他眼睛冒火,怒不可遏,声嘶力竭。 李云和周松吓了一大跳,周松马上拿着衣服快速冲了出去,李云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 她跪在赵明面前求原谅,可是赵明不为所动,李云自知理亏,只好含泪签下了离婚协议书,双方约好时间去办理离婚手续。 没想到,到了约定的日子,李云后悔了,她不肯净身出户,既想要钱还想要孩子。 赵明大怒,马上将李云的出轨视频发到了家族群里。李云当场社死,竟一时想不开选择了跳楼,且当场殒命。 事后,李云的娘家人认为是赵明逼死了李云,将他告上了法庭,要求替女儿分割1200万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在法律上是如何看待此事的呢? 1、李云的娘家人有权要求分割李云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赵明和李云所拥有的1200万遗产上,其中有600万元,属于赵明,剩下的600万,由赵明、李云的父母及孩子平均分配。 所以在法律上,李云的父母确实有权利主张分割赵明的夫妻共同财产。 2、赵明声称,李云出轨在先,心中有愧自愿签下了放弃财产的离婚协议中,因此其家人并无遗产可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本案中,李云背叛家庭,违反了公序良俗,应受到道德的负面评价,其在被丈夫发现后,出于良心的谴责,签下自愿放弃夫妻财产的协议,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基于此前提,李云的父母无权再参与分割赵明夫妇的夫妻共同财产。 3、法院审理后认为: 根据《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在本案中,李云身为成年人,且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可以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实施相关的民事行为。 她背叛家庭,被丈夫捉奸后,自责签下放弃财产的协议,法院确认协议有效。如果李云的家属对协议存疑,那么就得举证证明此协议非李云本人的真实意愿。而李云的家属无法举证,法院不予采纳。 赵明发布不雅视频的家族群,只有8个人,且全部是李云的至亲,他也没有外传,因此并没有构成侵犯隐私权。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李云家属的全部诉求!(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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