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邹氏救的是自己丈夫的姐姐,丈夫的姐姐后来变成了皇后,于情于理把自己恩人的妹妹变成妾这个做法都是极其不正确的行为,太后有一句话说的是对的,小地方来的,眼界和修养跟不上,(大致是这个意思),有诰命的妾就不是妾了?而且为这大邹氏的恩情都封小邹氏这种人为诰命了,怎么就不能赏赐别的,从这件事儿上皇后那帮人的做法就是不行。话说回来了,看看新旧臣联姻,郑家娶的和张家嫁的人,我不相信郑家当初给儿子找媳妇时候能看上小沈娘子,以及张家给女儿嫁能看上沈将军,小沈娘子有德无才,沈将军有才无德,也算是互补了吧? 如果没有让小邹氏做妾室,而是给她封个县主什么的,国舅爷的妻妹,姐姐又救了皇后。封个县主说的过去。指一个像柳家,盛家这样门第的家庭。既可以报恩,还可以新旧臣联姻。既然顾廷烨娶盛家女儿,皇帝很高兴。那么小邹氏嫁给旧臣,皇帝也应该乐得其见,你觉得呢? #以书之名##知否#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