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我到一个单位当一把手。 单位有个女职工,年龄不到30岁,人不算漂亮,但
20年前,我到一个单位当一把手。
单位有个女职工,年龄不到30岁,人不算漂亮,但长的非常精神,口才好,业务能力非常强,办事利索果断,是单位的一名业务骨干,毕业于国内某名牌大学。
我们单位是个事业编,当时经费紧张,职工也没有奖金,人们的生活全靠那一点微不足道的低工资维持,凡是有点关系的人都托人调动到大企业去,因为当时企业的效益好,职工也有奖金。
有一天,管劳资的同志找到我,说这个女同事要调着走。
我没同意!因为我到任后,她刚刚拿到硕士学位,是在职读的研究生,你不能刚刚学了点本事,就忘恩负义。毕竟单位给你时间,给你经费。
过了几天,这个女职工亲自找到我,在我办公室好话说尽,央求放她一把。我对她说,现在咱单位需要人,虽然人们的收入低了点,但逐步会好的,单位的研究生不多,你又刚刚拿到学位,如果想进步提职,领导肯定考虑。
但她没有就此结束,过了几天,她交上来一份辞职报告。
看到她的如此坚决,我有些犹豫了,把问题拿到班子会上,大家一起讨论。
多数人认为不应该放她,主要原因,就说她这个人,刚刚拿到硕士学位,用的是单位的时间,花的是单位的钱,不能开这个坏头,学成就走。
辞职可以,但不能调走。
我反复斟酌,辞职也是走,可到了那个单位,她得重新入职,也许困难重重。对她对单位都没有好处。
与其让她走,还不如来个顺水推舟,一起把关系迁走,顺利的调动,对她将来也有好处,毕竟同事相处一场,做不了朋友,但不能落个仇人。
我说服了人们,同意她的调动。
这个女同事喜出望外,见了我连声说谢谢,她说,出乎预料。
她到新单位以后,工资奖金马上提高了,领导也非常重视她,不久就让她负责那个单位的生产经营工作。
为此,她专门打电话说是向我汇报,我知道她是向我炫耀。
她的确有能力,自从接手生产经营工作后,该单位的生产状况焕然一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步。过去的生产瓶颈得到了突破,生产效率大幅提升,产品质量也显著提高。受到职工们的一致好评和上级领导的肯定。
几年过后,她担任了那个单位的一把手,当时不到40岁。
她把这个单位干的风生水起,成了当地著名的一个企业。
不久,行业领导班子要配备一名女干部,她顺利入选。
这时候的她已经变了,坐的是名车,戴的是名表,挎的是名包,据说她的那个包几万块钱。她上下汽车,甚至要等着有人给她打伞,给她开门。
有一次,她到我们单位去调研,完全是领导的一个派头,已经忘记了她原来是这个单位的职工。
讲话开始拉长音,做指示,提要求,提希望,临走时还不忘说我一句,“你们这些人欠敲打。”
可好景不长,这个厅级没干多长时间,就被查了。主要原因,是一些犯罪女干部差不多的通病。
据说,当时她都已经准备在职务再上一级了。
最终判处徒刑十余年。
不少她的朋友前去探监,她给我捎回次数最多的一句话,当时不应该放她走。
可这能怨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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