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子开店卖水果,和房东签了10年的租房协议,付了14.4万租金,又花90万的装修,生意火爆起来,谁知这时房东找上门,要求每年再涨2万房租,女子理都不理他,可她没想到,房东直接将她的店给砸了,还嚣张放出一句狠话。那么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 (信息来源:帮女郎、芒果都市,在阅读文章之前,您可以先点击一下关注,以便后续持续为您推送此类文章) 在湖南长沙,陈女士和丈夫两人一直经营着一家水果店,生意还算不错,经过他们的不懈坚持下,水果店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 后来随着积蓄累积到一定的层面,于是他们决定将生意的规模扩大,这样就可以更上一层楼,于是两人就开始四处寻找合适的店面。 找来找去,终于在一处街道的拐角处,找到了一家正在向外出租的店铺,经过考察,这个地段对于买水果来说非常适合。 于是夫妻二人就联系上了此商铺的房东王女士,在询问租金后,王女士刚开始张口要十五万,实在是有点高。 在陈女士夫妻俩坚持不懈的软磨硬泡下,最终以每年十四万四的金额成交,并且一签约就是十年,协议上面约定,从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上调五百。 刚开始,王女士别提有多高兴了,毕竟商铺能有一个长达十年的租客,确实不容易,也省得自己一直操心出租了。 为了将生意做好,他们不惜花费了九十万元在店铺的装修上,直接打造成了一个高端的水果店。 不得不说的是,陈女士夫妻二人对经营确实是一把好手,店铺一开张,就通过各种方式进行销售,名气也瞬间打响。 生意是越来越红火,顾客应接不暇的,看着这个势头,陈女士和丈夫也很欣慰,虽然投入成本过高,但是这样下去,回本就是迟早的事。 然而他们还没高兴多久,房东王女士便找上门了,原来,王女士发现这家水果店远比自己想象的要挣钱的多,瞬间对自己的租金感到后悔,觉得租金要少了。 于是找到夫妻二人,表示每年要涨两万块的租金,陈女士和丈夫当然不同意,协议都签好了,哪有反悔的道理。 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房东竟放话威胁,如果不涨租,迟早让你开不下去,此后王女士不仅多次在水果店闹事,还利用房东身份断水断电。 更夸张的是,王女士趁老板不在,将店铺里的所有东西都拉走,水果店也被糟蹋的不堪入目,还扬言,有本事去告。 陈女士和丈夫终于无法忍受,找来了记者主持公道,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应当如何看待此事? 首先王女士要求涨租金的行为是否合理? 王女士认为,自己的店铺租金把本来就是自己说的算,并且自己的店铺的位置较好,人流量也很大,所以在租客生意好的时候,涨租金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陈女士和王女士之间已经签订了租赁合同,当事双方也商量好了租金,也是真实意愿表示,所以在签订的时候,就已经生效。 所以这份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就有义务按照条约上的内容来履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是不可以擅自更改合同,否则就是违约。 那么本案件中,王女士在签订协议后,眼红租客挣得多,强势的要求租客涨租金,本来就是违约的行为。 陈女士也有权利拒绝王女士的要求,王女士在遭到拒绝后,多次闹事,甚至将陈女士的水果店破坏,导致造成陈女士高额的损失。 根据《刑法》规定,聚众闹事导致商店无法进行正常的营业,既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所以王女士多次到店铺闹事也是违法行为。 同时《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务的,金额较大的要负刑事责任的。 那么王女士在陈女士不在的时候,将水果店砸了,造成其装修的九十万元损失以及水果的损失,应当要付相应的责任。 对此,网友表示,和气才能生财,这样闹有什么好处?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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