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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男子垂涎女邻居已经很久了,一天深夜趁女邻居丈夫不在家,竟爬窗入室,不料因

浙江,一男子垂涎女邻居已经很久了,一天深夜趁女邻居丈夫不在家,竟爬窗入室,不料因动作过大吵醒女邻居。女邻居多次求饶又警告,男子始终不为所动甚至出言威胁,女邻居抄起拖把杵去,男子坠楼身亡。男子家属将女子告上法庭,索赔50万。法院会如何判?   (信息来源:长沙政法、石破融媒体,在阅读文章之前,您可以先点击一下关注,以便后续持续为您推送此类文章)   陈女士虽然已经结婚,甚至生了孩子,但是她的样貌却一点都不输年轻女子,依旧很有女性魅力。   并且和丈夫的感情也非常要好,但是陈女士的丈夫是一名货车司机,所以平常为了多挣钱养老婆孩子,时间总是开车在路上,有时候要是炮哥长途,更是一连几天都无法回家。   所以平常大部分的时间,都是陈女士负责在家打理家务,负责孩子的生活起居,然而就是因为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时间长了,竟然引发了事端。   陈女士的邻居是一个单身男子,或许是陈女士的外表深深吸引了该男子,于是尽管陈女士带着孩子,该邻居也毫不介意的向陈女士表达自己的爱意。   并且屡次三番的骚扰陈女士,即使知道对方有家庭,该男子还是没有停止自己的骚扰行为,但是为了不让丈夫担心,陈女士并没有将此事告知丈夫,而是自己默默忍受。   可是陈女士的默不作声,并没有让该男子知难而退,一天,已经是深更半夜,陈女士的丈夫没有在家,于是该男子竟然做了一个“大动作”。   他准备从窗户翻进陈女士的家里,结果因为动静太大,直接将陈女士惊醒,虽然很害怕,但是她还是起身前往查看。   这一看,吓得陈女士慌乱了起来,她一看,这不正是经常骚扰自己的邻居吗,然而被发现的该男子丝毫不觉得羞愧,反而继续自己的行为。   并且该男子丝毫不听陈女士的警告,嘴里还放出极具威胁性的话,表示要是陈女士不老实点就要她的命。   陈女士眼见他要翻进来了,于是抄起家里的拖把就将他往外顶,一下杵到了他的脑袋上,该男子一个没站稳,就摔下去了。   虽然陈女士家不高,就在二楼,但是架不住他脑袋着地,就这么一命呜呼了,在惊恐中,陈女士向警方阐述了事情的经过。   可是该男子的家属不愿意了,认为都是陈女士的错,于是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五十万赔偿款,那么法院又会如何判决?   在法庭上,该男子周某的家属表示,虽然周某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并没有对陈某造成实质性的伤害,陈某直接将人从楼上杵下来导致人死亡。   周某有罪但不致死,所以周某家属认为,陈某应当进行赔偿,精神损失费、老人的赡养费等等费用。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为过错导致对他人权益造成侵害的,应当承担责任,那么陈某究竟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陈某认为,周某多次骚扰无果后,竟做出了翻窗这种行为,并且多次警告后不仅不收敛,反而变本加厉语言威胁,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自己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暂且不说周某翻进来的后果是什么,根据《治安法》规定,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的,就已经是违法行为了。   并且周某还一边翻越窗户一边威胁恐吓,根据法律规定,对他人的生命、自由等呼和他人,产生危险的的犯罪行为,极有可能构成恐吓罪。   那么面对这种情况下,陈某认为自己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根据法律规定,对正在对自己进行侵害的人进行制止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害无需承担责任。   那么结合本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在半夜准备强行进入陈某的家中,结合之前周某的骚扰行为和威胁行为,陈某用拖把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责任。   于是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赔偿请求,网友看到此事也纷纷表示,周某的结局完全是咎由自取,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列表

大海
大海 56
2024-02-27 06:59
伸张正义,支持法律公正。
用户10xxx27
用户10xxx27 53
2024-02-27 18:34
首先为法官点赞,二为法律支持公平正义点赞!三为陈女士的敢于斗恶点赞,同时告诚那些不好意邪恶流氓分子:这样的人多死最好!
清风
清风 41
2024-02-27 05:01
这个法官威武!!!
疾风
疾风 20
2024-02-27 05:49
法官大青天,点赞
封心锁爱
封心锁爱 17
2024-02-27 12:12
现在的人连一点羞耻心都没有了,本来要灭他们全家的,还好意思去告,真不知道他们家人是怎么想的。
用户10xxx49
用户10xxx49 13
2024-02-27 12:48
法院公正,还应该让男方补偿女方精神上的补偿,还有骚扰补偿
春天
春天 11
2024-02-27 15:00
是什么使这样人的家属有脸索赔?还不是有成功的案列?
用户16xxx48
用户16xxx48 10
2024-02-27 17:36
我希望的是:驳回原告请求,并将原告以寻衅滋事罪收监。
_风_
_风_ 5
2024-02-27 17:55
终于有法官正确使用正当防卫了
闲庭信步
闲庭信步 5
2024-02-27 15:18
为民除害,应该鼓励。死有余辜,令人唾弃!
江山多娇
江山多娇 4
2024-02-27 17:45
这个家属真不要脸还敢上法庭?
飞攀MDT建设者
飞攀MDT建设者 4
2024-02-27 15:56
很正常,不这样判,才会不正常。
林辕沐隅
林辕沐隅 4
2024-02-27 19:22
法官只要不保护犯罪分子俺就举双手赞成!
把水叹平生
把水叹平生 3
2024-02-27 17:22
为正义的法官点赞:不和稀泥,不以死者为大判决人道主义赔偿。
用户10xxx93
用户10xxx93 3
2024-02-27 19:10
人渣,摔死一个少一个。该社会上少了一个祸害。
昨日复昨日
昨日复昨日 3
2024-02-27 17:07
终于碰到一个正常的法官
用户61xxx97
用户61xxx97 2
2024-02-27 19:14
二楼都能摔死?人不能做恶!
四方
四方 1
2024-02-27 16:27
法官大青天!
云烟
云烟 1
2024-02-27 15:45
正义之举
快乐一生
快乐一生 1
2024-02-27 18:50
可有个正义的好法官
香水有毒
香水有毒 1
2024-02-27 20:54
难得判的公平公正,要不然总是老实人吃亏。👏👏
微微一笑
微微一笑 1
2024-02-27 15:00
这样的判决才能让民众信服。
用户19xxx86
用户19xxx86 1
2024-02-27 21:32
如果是南京王浩法官判决的话,结果就难说了
用户10xxx16
用户10xxx16
2024-02-27 23:32
在国外如果擅闯民宅乱抢打死活该。
桀骜不驯
桀骜不驯
2024-02-28 08:24
房子成为了凶宅,贬值的损失必须让死者家属赔偿
用户14xxx90
用户14xxx90
2024-02-27 21:49
胡编乱造,胡扯八道,语无伦次,不知所云,不知所谓,不明所以,不知所以然。
月朗
月朗
2024-02-27 17:44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一路有你
一路有你
2024-02-27 15:32
第二十条
用户18xxx77
用户18xxx77
2024-02-28 00:47
死有余辜,这样判断绝对正确
tb885625618
tb885625618
2024-02-28 04:21
应该要这个男的家属赔钱。S在人家的房子底下,害得人家晚上睡觉都有点怕怕!必须赔偿这个女人的精神费!
用户10xxx68
用户10xxx68
2024-02-27 16:06
支持!
用户34xxx53
用户34xxx53
2024-02-27 16:47
色字头上一把刀!
用户11xxx25
用户11xxx25
2024-02-27 18:32
法院法律是公正的!支持法院!男方摔死是活该!
老兵朱啟平
老兵朱啟平
2024-02-27 22:02
这才是人民的好法官!公平公正正义的法官!
用户10xxx07
用户10xxx07
2024-02-28 06:54
还好在浙江不是在南京。
zzm
zzm
2024-02-28 01:07
人民需要包青天般的法官[点赞][点赞][点赞]
孑孓
孑孓
2024-02-28 01:26
维护公平正义真难
用户15xxx73
用户15xxx73
2024-02-28 04:41
不戳下去,难道还得把他拉上来伺候伺候
用户89xxx91
用户89xxx91
2024-02-28 08:49
死者家人木有底线了。
☆冷☆月☆
☆冷☆月☆
2024-02-28 06:54
现在还有这样的法官,真是奇怪
天道酬勤.涛行天下
天道酬勤.涛行天下
2024-02-27 22:53
今天刚看了第二十条,这就是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