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垂涎女邻居已经很久了,一天深夜趁女邻居丈夫不在家,竟爬窗入室,不料因动作过大吵醒女邻居。女邻居多次求饶又警告,男子始终不为所动甚至出言威胁,女邻居抄起拖把杵去,男子坠楼身亡。男子家属将女子告上法庭,索赔50万。法院会如何判? (信息来源:长沙政法、石破融媒体,在阅读文章之前,您可以先点击一下关注,以便后续持续为您推送此类文章) 陈女士虽然已经结婚,甚至生了孩子,但是她的样貌却一点都不输年轻女子,依旧很有女性魅力。 并且和丈夫的感情也非常要好,但是陈女士的丈夫是一名货车司机,所以平常为了多挣钱养老婆孩子,时间总是开车在路上,有时候要是炮哥长途,更是一连几天都无法回家。 所以平常大部分的时间,都是陈女士负责在家打理家务,负责孩子的生活起居,然而就是因为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时间长了,竟然引发了事端。 陈女士的邻居是一个单身男子,或许是陈女士的外表深深吸引了该男子,于是尽管陈女士带着孩子,该邻居也毫不介意的向陈女士表达自己的爱意。 并且屡次三番的骚扰陈女士,即使知道对方有家庭,该男子还是没有停止自己的骚扰行为,但是为了不让丈夫担心,陈女士并没有将此事告知丈夫,而是自己默默忍受。 可是陈女士的默不作声,并没有让该男子知难而退,一天,已经是深更半夜,陈女士的丈夫没有在家,于是该男子竟然做了一个“大动作”。 他准备从窗户翻进陈女士的家里,结果因为动静太大,直接将陈女士惊醒,虽然很害怕,但是她还是起身前往查看。 这一看,吓得陈女士慌乱了起来,她一看,这不正是经常骚扰自己的邻居吗,然而被发现的该男子丝毫不觉得羞愧,反而继续自己的行为。 并且该男子丝毫不听陈女士的警告,嘴里还放出极具威胁性的话,表示要是陈女士不老实点就要她的命。 陈女士眼见他要翻进来了,于是抄起家里的拖把就将他往外顶,一下杵到了他的脑袋上,该男子一个没站稳,就摔下去了。 虽然陈女士家不高,就在二楼,但是架不住他脑袋着地,就这么一命呜呼了,在惊恐中,陈女士向警方阐述了事情的经过。 可是该男子的家属不愿意了,认为都是陈女士的错,于是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五十万赔偿款,那么法院又会如何判决? 在法庭上,该男子周某的家属表示,虽然周某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并没有对陈某造成实质性的伤害,陈某直接将人从楼上杵下来导致人死亡。 周某有罪但不致死,所以周某家属认为,陈某应当进行赔偿,精神损失费、老人的赡养费等等费用。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为过错导致对他人权益造成侵害的,应当承担责任,那么陈某究竟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陈某认为,周某多次骚扰无果后,竟做出了翻窗这种行为,并且多次警告后不仅不收敛,反而变本加厉语言威胁,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自己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暂且不说周某翻进来的后果是什么,根据《治安法》规定,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的,就已经是违法行为了。 并且周某还一边翻越窗户一边威胁恐吓,根据法律规定,对他人的生命、自由等呼和他人,产生危险的的犯罪行为,极有可能构成恐吓罪。 那么面对这种情况下,陈某认为自己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根据法律规定,对正在对自己进行侵害的人进行制止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害无需承担责任。 那么结合本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在半夜准备强行进入陈某的家中,结合之前周某的骚扰行为和威胁行为,陈某用拖把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责任。 于是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赔偿请求,网友看到此事也纷纷表示,周某的结局完全是咎由自取,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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