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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母亲临死前留下遗嘱,把名下3套房产,3个车库以及422819元存款都留给

江苏,一母亲临死前留下遗嘱,把名下3套房产,3个车库以及422819元存款都留给独生女,万万没想到,女儿继承遗嘱时,父亲突然揭开了女儿的身世,并且要追加他5岁的私生女当第二继承人,双方对簿公堂,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信息来源: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在阅读文章之前,您可以先点击一下关注,以便后续持续为您推送此类文章)   在江苏,一女子龚玉兰已经命不久矣,她身患重病,然而她的病床前却只有女儿胡云在身旁打理。   胡云是龚玉兰唯一一个女儿,母女二人关系一直很好,生病期间也是女儿一人跑前跑后,所以在她去世的时候,龚玉兰将她名下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女儿胡云。   也正是因为龚玉兰的去世,竟然揭开了胡云的身世之谜,原来在龚玉兰去世后,胡志华找到胡云,告诉胡云其实是因为龚玉兰没有生育能力才把她收养的。   当初龚玉兰家境比较好,而胡志华的条件很穷苦,于是龚玉兰的家人提出了让他做上门女婿的想法,为了爱情,胡志华答应了。   但是婚后,龚玉兰发现自己无法怀孕,胡志华也并没有嫌弃龚玉兰,于是两人提议,可以去抱养一个孩子,于是就收养了养女胡云。   一直以来,两人并没有将这个事实告知胡云,可是为何在龚玉兰去世后,父亲胡志华突然揭开这个真相让女儿难过?   原来,胡志华和龚玉兰的婚姻早就名存实亡了,并且在外面还和一名女子产生了感情,生下了一个女儿胡锦翔。   所以为了让私生女上户口,胡志华央求龚玉兰,将胡锦翔的户口上在龚玉兰名下,心软的龚玉兰还是答应了这个请求。   但是在遗嘱中,龚玉兰明确表示,自己的所有遗产,三个房产加车库以及四十多万元存款,全都由女儿胡云一人继承。   而胡志军找到胡云告知她的身世,就是为了帮助亲生女儿胡锦翔争夺遗产,胡云简直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并且胡志华还表示要与胡云解除领养关系。   于是双方对簿公堂,那么法院将会如何判?   在法院上,胡志华认为,胡云只不过是自己和龚玉兰的养女罢了,自己和养女解除关系,那么养女就没有资格继承遗产了。   而龚玉兰死后,她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自己作为丈夫应该享有第一顺位继承,所以遗产应该归自己享有,而不是胡云独享。   但是经过法院的审理,胡志华并不能拿出他与胡云已经解除养父女关系,所以这一观点不能作为理由。   眼见这个方法行不通,胡志华又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要将自己的私生女作为第二继承人,只因为胡锦翔的户口在妻子名下。   所以胡锦翔作为自己的女儿,也有权力继承。   胡云对此说法完全不认可,胡志华在婚姻里有错在先,还生下了私生子,本来就是过错方,怎么可能会分给私生子遗产。   后法院调查后发现,在给胡锦翔上户口的时候,龚玉兰就已经病得不轻了,胡云认为,母亲已经无法判断自己的行为才同意的。   但是本案中,关键的因素是龚玉兰的遗嘱是否生效?   根据法律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遗嘱的应当有限按照遗嘱继承,前提是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而龚玉兰的遗嘱确实具备法律效益,在遗嘱中,龚玉兰表示自己名下的财产都是自己的父亲在生前赠与自己的,并且标明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并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与胡志华无关。   所以最后法院判决,胡锦翔不能作为第二继承人,将按照龚玉兰的遗嘱将遗产进行分配,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列表

山高人为峰
山高人为峰 2
2024-02-22 19:41
法院这次做的漂亮,软饭男出轨还抢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