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依法撤销!”石家庄,一男子酒后在车内睡觉,被交警叫醒后,检测酒精量为185.79mg/100ml。交警以酒驾处罚标准吊销其驾驶证,男子认为自己只有醉酒,并未醉驾,于是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对自己的行政处罚。从法律上来讲,男子的行为犯法吗? (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在阅读文章之前,您可以先点击一下关注,以便后续持续为您推送此类文章) 在石家庄,一辆关着门都能听到轰隆隆的音声的小轿车,正在停车位上停着,这声音正好吸引了路过此地的交警。 交警将在车中熟睡的段某叫醒后,车窗一打开,扑面而来的酒精味让交警发现这事情并不简单,看着已经晕晕乎乎的段某,交警要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段某对着酒精检测仪一吹,上面的数字果然不简单,交警认为,段某已经不是简单的酒驾了,而是醉驾,于是带着段某进行了更加精准的血检。 检查结果出来后,185.79mg/100ml的数字格外刺眼,看着这个数字,段某是醉驾无疑了,于是交警立即将段某的驾驶证准备进行吊销,并涉嫌危险驾驶移将段某交到了检察机关。 当段某渐渐的醒酒了之后,才反应过来刚刚发生的一切,他连忙向警察解释,自己确实喝酒了,但是并没有驾驶车辆。 段某称自己喝多了之后,在车上感觉温度不舒服,才将车打着了火,把空调开开,音响也开开,但是就是为了睡觉而已,并没有驾驶着车辆在大街上跑。 可是面对段某的解释,交警并不愿相信他的话,认为他就是在狡辩罢了,毕竟车开着火停在路边,很难让人相信段某的话。 于是交警还是按照醉驾的处理方式,将段某的驾驶证吊销了,得知这一处理结果的段某感到非常的生气,又很委屈。 眼看交警是不会相信自己的话的,于是段某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将会如何判决? 在法院上,段某表示,自己当晚确实喝了不少酒,喝醉了自己也承认,但是喝多了只是在自己的车子上睡觉而已,并没有驾驶行为。 况且自己是在车上喝的酒,用的是矿泉水瓶喝的,喝完直接睡觉了,所以交警并不能对自己按照醉驾的标准进行惩罚,要求撤销驾驶证的吊销。 但是交警也给出了说法,交警表示,当时发现段某车辆的时候,段某的车是开启状态,并且打着双闪,于是交警上前询问。 在交警对其询问的时候,段某承认了在不远处的某饭店喝过酒,因为距离较近,所以开到了此处。 段某的证词中却说是在车内喝的酒,与刚开始与交警询问出的回答不同,交警认为,虽然段某当时没有驾驶,但是车是开着的状态,仍然对公共安全存在危险。 所以交警部门认为,段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醉驾,应进行惩罚。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应当对行政行为有举证责任,应提供证据文件,否则视为没有证据。 结合本案,交警对段某进行酒精检测,并且后来的血检酒精浓度,充分证明了段某确实存在醉的行为,但是关键点就在于,段某究竟是否驾驶车辆。 经过调查案发地点附近的监控区域,并没有发现段某的车辆出现在路上,所以交警部门无法提供段某驾驶行为的证据。 最终法院认为,交警部门对段某的行政处罚决定,既无法判定事实真相,也没有相应证据,所以判决撤销对段某的处罚决定。 通过这件事情也是对大家的一个提醒,任何时候都不可以存在侥幸行为而危险驾驶车辆,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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