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花800万,买了一栋别墅,当天就签合同并付了全款,还拿到钥匙住了进去。岂料,房主扭头又以1000万价格,将别墅卖给了另外一老板,还办了过户登记!老板随后找上门,竟报警将男子赶出了门!男子大怒:“我先买的,凭什么?” (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在阅读文章之前,您可以先点击一下关注,以便后续持续为您推送此类文章) 住在江苏的张先生是一个年轻人,虽然年龄不大,却年轻有为,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他也跟上了网络的红利,在直播行业混的风生水起。 钱是挣了不少,张先生便想着提高一下生活质量,想换一个环境好一点的大一点的房子住,于是他便开始了看房之路。 看了一套又一套,张先生始终都没有遇到让自己满意的房子,直到因为机缘巧合,与一栋别墅的主人有了联系。 了解过后得知,这位房主王某因为个人原因急需用钱,所以着急想要出售自己的房子,张先生到了地方后,一眼就看中了王某的这套别墅。 简直就是自己的“梦中情房”,于是张先生便和王某商议价格,两人经过探讨,最终决定张先生以八百万的金额成交房子。 拿到钥匙后的张先生非常激动,他就迫不及待地想要住进这个新家,因为房子也足够大,还将自己的家人也都接过来。 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突然有一个不速之客出现在别墅,声称这个房子是自己的,让张先生立马搬出去。 张先生也非常懵,怎么自己前脚刚花了八百万买了别墅,后脚就有一个李某声称这是自己的房子? 当张先生气愤的在联系那位王某时,竟然联系不上了,这时候他突然惊觉,难道自己被骗了,这位李某表示,自己也非常中意这套房子。 在王某的促进下,自己以一千万的金额买下了这个房子,并且去过了户,所以这套房子现在是属于自己的。 张先生一听,瞬间“五雷轰顶”,原来自己真的被骗了,因为种种原因,还没来得及和王某去办过户手续,于是造成了这样的事情发生。 但是这房子也是自己花钱买的,而且自己是先交钱的,所以张先生说什么也不愿意搬离房子,最终双方僵持不下,报警求助。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这个房子究竟属于谁? 在先后顺上来看,张先生确实要比李某要早些与原房主达成交易,但是两人在交易过后却并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 不管是张先生的失误还是原房主王某的有意拖延,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已经成为了事实,在法律上房屋的的所有权还是要看户主是谁。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以及转让等,在经过依法登记后,才具备法律效力,若没有登记,则无效。 结合本案,虽然李某是后来与王某发生的交易,但是两人去办理了过户手续,房主就已经变更为了李某,所以在法律上,李某确实为该不动产的新主人。 张先生虽然签订了交易合同也拿到了钥匙,但是最重要的过户手续他却没有重视,导致王某钻了空子。 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物主有权利清除妨碍,李某有权让张先生搬离房屋,当然张先生也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张先生和王某签订的合同,双方意愿都是真实表示,并且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所以两人的合同是真实有效的。 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有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应当承担违约的责任,对另一方进行赔偿并付违约金。 结合本案,王某需对张先生进行赔偿,除此之外,王某的行为也要考虑是否构成诈骗。 一房两卖,如果房主打着买房子的幌子,实际并没有意愿去履行,并且骗取购房人的购房款,这种情况就属于诈骗。 所以这件事情也警醒着大家,在购买不动产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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