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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子离婚后,把唯一的市值200多万的房子赠予女儿,但前提是,自己享有永久居

上海,男子离婚后,把唯一的市值200多万的房子赠予女儿,但前提是,自己享有永久居住权,没想到,女儿竟然偷偷的把房子以120万的价格卖了,还让买家把男子赶出房子,男子伤透了心,直接把女儿和买家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上海高院,在阅读文章之前,您可以先点击一下关注,以便后续持续为您推送此类文章)   住在上海的老岳已经年过半百,自从和妻子范某离婚后,一直都是一个人生活,然而突然有一天,一名陌生人拿着自家房产来到自己家,要求其搬走,究竟是怎么回事?   老岳和妻子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夫妻两人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女儿身上,本来一家人过的很幸福,而且还正好赶上了拆迁政策。   老岳的老家面临拆迁,所以当时老岳可以得到一笔拆迁款,于是他便想着用这笔钱再贷些款买一个房子,可是妻子并不同意。   原因就是当时老岳的单位有员工福利,也可以分到房子,妻子担心如果单位得知老岳名下有房,那分房的事情就会泡汤。   于是夫妻两人便商量,不用夫妻俩的名义买房,而是用岳父的名义买房,这样一来,就不会耽误单位的分房福利。   从这一点上也能看出来,老岳确实没有把妻子一家人当外人,可是谁也无法预料后面的事情,夫妻两人因为感情问题,走向了离婚。   那么财产分配就是一个头疼的问题,当时的房子是老岳的拆迁款买的,但是却记在了岳父名下,于是一家人商量,为了公平起见,就将房子过户给唯一的女儿。   老岳也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自己必须享有永久居住权,当时大家都同意了这个条件,并且顺利过了户。   离婚后的老岳就一个人住在这个房子里,女儿则带着母亲和丈夫住在一起,这时候,不幸再次发生,岳女士的母亲范某得了重病。   这让岳女士经济上压力颇大,于是偷偷将老岳住的房子半价卖给了金某,合同上还带了一个条件,金某负责将老岳劝离房子。   当金某出现在老岳的面前时,老岳完全懵了,他怎么也没想到女儿会对自己做出这种事情,金某也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因为他怎么劝,老岳都不同意搬走。   最后老岳将女儿和金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又会如何判决?   在法庭上,老岳认为,这个房子本来就是自己的拆迁款买下的,并且在给女儿的时候已经明确表明自己有永久居住权,所以女儿背着自己偷偷卖房并不合理。   女儿这边也说的振振有词,认为当时这套房子是父亲赠与自己的,那么权利人就是自己,所以有权利对房屋进行变卖。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的享有人,有权利对不动产进行使用、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岳女士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合理合法。   金某也表示自己行为并无不妥,毕竟岳女士已经将房子过户给自己,那么自己就是房子的所有人,有权利让老岳搬离自己的房子。   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有权利排除妨害物,金某认为,自己只不过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罢了。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老岳将房子赠与给了女儿,但是他并没有搬离过这座房子,也就是没有放弃居住权,所以老岳仍享有居住的权力。   而且岳女士在明知道买了房子之后老岳就无家可住,还将房子半价售出,完全将父亲的安危置于不顾,违背了公序良俗。   金某在明知道房屋情况后还选择买卖行为,很难不让人认为是两人是恶意串通,若是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那么金某与岳女士的过户合同就无效。   最后一审法院判定,金某与岳女士的交易无效,但是两人不服,再次上诉,二审与一审判决结果相同,认为月女士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两人仍没有放弃抵抗,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结果仍然维护了老岳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定,老岳仍享受居住权。   而金某与岳女士交易无效,岳女士应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并退还金某买房款。   不少网友表示,岳女士的行为实在对父亲太不仁义了,亏得父亲还将房子赠与她,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列表

北京 荣誉勋章
北京 荣誉勋章 157
2024-02-25 02:23
除了自己谁都不可信,自己的东西自己的钱,自己看好了,有闲钱愿意的话就接济一下亲人,养老保命的要攥紧,死了以后要是还能剩下点儿什么,谁爱争谁争,谁爱抢谁抢,那都与自己无关了。早给了别人晚景凄凉。千万别把自己的晚年生活寄托在子女的孝顺上,靠不住也不现实。
被情伤过的男人
被情伤过的男人 68
2024-02-21 20:01
这闺女白养了

明天。继续, 回复 02-25 22:00
还是书读少了,看过《高老头》就知道 要抓紧儿女的缰绳,就像对付狡猾的马[滑稽笑]

不起真名吗 回复 02-26 16:04
不见得是亲生的哦

 相思δ泪£
 相思δ泪£ 68
2024-02-21 23:24
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吗?

用户10xxx31 回复 02-26 18:22
应当撤销赠予

爱德华 回复 02-26 08:08
卖房合同上不要写金某负责劝离,这样金某装不知道

~涌动的青春~
~涌动的青春~ 55
2024-02-21 20:28
既然这样的女儿,撤销给的房子
李世彤
李世彤 49
2024-02-22 03:33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合同无效。
黑哥
黑哥 38
2024-02-22 00:02
最毒妇人心,真是奇葩,坏透了
Travis
Travis 31
2024-02-24 08:56
早知道这样,当初生孩子还不如养条狗

周东旭 回复 02-25 02:38
自己教的 自己养的 自己送的 [并不简单] 怪谁?

涧水
涧水 26
2024-02-25 06:05
第一次过户费应由买方金某支付的,判定退还后原来的过户费政府有归还吗?如无归还该谁来承担? 第二次法院判定退还的是否需要过户费,如要过户费五年内交易会贵很多,该谁承担? 又将引发出一个新的官司!

qihang 回复 02-25 21:30
过户交的无非是税,这种拿法院判决可以申请退税。

劝你躺平的都是小人 回复 02-27 21:37
你都违约了,还想着过户费用?合约无效,自己承担。

尘封的日子……
尘封的日子…… 14
2024-02-22 19:05
最毒妇人心,老祖宗留下来的经验。
今晚就吃土伏灵炖龟汤
今晚就吃土伏灵炖龟汤 14
2024-02-25 16:45
这就是老祖宗说的为什么要必须有男丁才能行了吧,就算败光家财也是自家的血脉,嫁出的女沷出去的水

明天。继续, 回复 02-25 22:28
儿女都一样,家风正,养出的娃知道感恩,女儿也一样孝顺,自己尖酸刻薄养出的娃也是白眼狼,多个儿子只会多一个人给你扬骨灰

亚洲用户12XXX667 回复 02-28 01:53
再不孝也完成了香火的继承啊[得瑟]

强壮的猛男
强壮的猛男 14
2024-02-25 03:48
我记得这种情况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应该是买卖合同仍然有效,但是老岳享有绝对的居住权,而且在他活着的时候此房买家没有居住权!

用户96xxx47 回复 02-25 12:55
那是做为第三方的买家是善意取得才成立。这个金某明显知道老岳有居住权而买,想贪图低价捡漏,不符合这个要件。

午夜 回复 02-27 18:38
那就一不做二不休

青蛙
青蛙 11
2024-02-25 04:45
大家猜猜,金某最终拿回120万购房款了吗?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没有医疗保险是多么可怕的事,能让亲情破灭。

荆棘鸟 回复 02-25 19:52
有医保又能报销多少呢?很多还是需要自费的

用户12xxx99 回复 02-27 18:59
医疗保险,有个屁用,小病报不了,大病治不好,不大不小的病,报销多少医疗费就加多少。

建造师丨学历提升丨一王前
建造师丨学历提升丨一王前 10
2024-02-22 10:38
民法典的居住权因此而来!!
自强不息
自强不息 9
2024-02-25 18:27
赠予的前提是永久居住权 侵犯了这一条款赠予无效啊
soong
soong 8
2024-02-26 10:33
居住权倒是登记啊,不登记咋设立,登记之后房子卖了也可以在那住
木其石马
木其石马 7
2024-02-21 20:47
最毒妇人心,最毒妇人心,最毒妇人心。
elevenhwang
elevenhwang 7
2024-02-25 09:18
蛮伤人的,如果是因为母亲重病一时凑不出医药费,可以和父亲协商后,先抵押给银行套笔钱出来付医药费

elevenhwang 回复 枫丹白露 02-25 23:00
不是,你重读,小岳即岳女士(女儿),老岳(爸爸),范某(妈妈,即岳女士母亲),金某(买家)

枫丹白露 回复 02-25 21:06
是她女儿的姥姥得病了,她母亲鼓动的卖房子,这闺女光顾她妈不顾她爸

病了的短视屏
病了的短视屏 5
2024-02-22 12:32
大家请注意,这种引战的文章在混淆视听,看的多了就会发现是杜撰的,等真正的问题出现后没人在乎,曝光遭遇反被骂,大家想想吧

小加贝足球 回复 02-25 09:25
现实中比这更恶劣的都有,真还以为这个世界都是真善美吗!

用户10xxx55
用户10xxx55 5
2024-02-25 09:26
这种女儿畜生不如!白辜负了父亲的一片苦心!这个老女人心如蛇蝎
澹台烨
澹台烨 5
2024-02-24 09:51
亏一半?一看就知道是自媒体AI的流水稿子
左转
左转 5
2024-02-25 17:05
此女子没人心眼子!不知道跟谁学的!
dagger
dagger 5
2024-02-25 14:22
自己女儿啥德行不清楚啊?你还真敢做这样挑战人性的事
青光日月
青光日月 4
2024-02-21 20:16
恶意第三方就应该让他的钱🦐了
熱血青年
熱血青年 4
2024-02-22 09:32
这可真是父亲的小棉袄

用户10xxx80 回复 02-26 20:43
侄子能好哪去?天真!别忘了他有自己的爹妈,女儿好歹法律上得养他老

壹零零柒 回复 02-25 14:57
漏风的破棉袄

苦果
苦果 4
2024-02-25 20:33
以前这叫大逆不道,没人人品道德和牲口没区别
装饰无锡
装饰无锡 4
2024-02-25 20:41
女儿大了就是别人家的,和自己没一毛钱关系
人鱼公主
人鱼公主 4
2024-02-25 05:07
儿女是债主,阿弥陀佛👍❤️😂🙏🇨🇳🤣
新一
新一 4
2024-02-25 15:02
根据民法典,老人可以一直住着,死了之后再给买家!

在水一方 回复 02-25 22:59
这就看价格了200的120卖,你是买方,法院也知道你不是善意了,在急售,也不可能打骨折

zzw50十
zzw50十 3
2024-02-25 04:59
有人租的房子不能买
狂奔的蜗牛
狂奔的蜗牛 3
2024-02-25 04:13
这女儿真的是白养了,
用户37xxx33
用户37xxx33 3
2024-02-25 11:33
200万的房子120万卖了?问你你肯吗?编的一点技术都没有。
用户11xxx03
用户11xxx03 3
2024-02-25 16:44
这个情况下老岳能否收回赠予,讲房子拍卖住养老院,或者自己百年后捐献房子?
焦尾
焦尾 3
2024-02-24 22:24
这女儿不要也罢。
我爱大团圆
我爱大团圆 3
2024-02-25 14:31
不仅买卖无效,且赠予也应无效,产权收回老人所有,如另有孝顺子女,仍可赠予。
顺其自然
顺其自然 3
2024-02-25 15:11
应收回
维以不永怀
维以不永怀 3
2024-02-25 21:30
有条件的赠予,这种没达到条件的赠予还成立吗?有没有懂的给我科普一下……
用户10xxx98
用户10xxx98 3
2024-02-25 17:26
哦。。这地方
用户10xxx65
用户10xxx65 3
2024-02-25 17:37
两次过户费一分不少,一分不退!
乐呵
乐呵 3
2024-02-25 18:48
上海房子200万?
韩门子弟
韩门子弟 3
2024-02-25 20:12
应牧回并卖掉去住养老院。
CDdff
CDdff 3
2024-02-24 17:38
有居住权,好像打官司也赶不走吧
用户10xxx38
用户10xxx38 3
2024-02-25 14:28
这算诈骗吧
你说的有道理我赞同
你说的有道理我赞同 3
2024-02-25 23:24
居住权需要公证吗?需要合同吗
乾坤之旅
乾坤之旅 2
2024-02-24 17:14
😂😂
看上去很美008
看上去很美008 2
2024-02-25 17:09
我觉得购房款应该没收,让这两个恶意串通的人吃点儿苦头。
江湖飘
江湖飘 2
2024-02-25 14:15
人老了只能相信自己,谁都靠不住
不曾忘记
不曾忘记 2
2024-02-24 21:27
收回,断绝父女关系
人鱼公主
人鱼公主 2
2024-02-25 05:08
把房子还给老人,阿弥陀佛🤣🇨🇳🙏😂❤️👍
唯一
唯一 2
2024-02-25 09:18
以前看过这篇文章,说是女儿想救母亲,父亲不同意,所以女儿想买房
事修而谤兴
事修而谤兴 2
2024-02-25 22:43
就这女儿找见做掉得了[并不简单]
壹零零柒
壹零零柒 2
2024-02-25 14:56
可否撤销赠予
用户10xxx57
用户10xxx57 1
2024-02-22 01:01
上海,还有市值200万的房子吗?[捂脸哭]

用户10xxx41 回复 02-22 08:18
有郊区

笑点周遭
笑点周遭 1
2024-02-22 17:39
亏一半卖?
用户17xxx72
用户17xxx72 1
2024-02-24 17:38
应该把房产所有权收回来!
用户40xxx67
用户40xxx67 1
2024-02-25 16:46
这个女儿应该不是他的种!
劈山
劈山 1
2024-02-25 15:08
女儿违背赠予合同可以要求法院判女儿违约赠予合同作废吗
海涛
海涛 1
2024-02-25 12:33
谁都不能相信
GW
GW 1
2024-02-26 16:29
公序良俗,首先就要遵守。
古波不兴
古波不兴 1
2024-02-25 13:10
这女的太坏
倾城
倾城 1
2024-02-25 21:27
这房子可以捐给国家了
园园
园园 1
2024-02-26 11:57
编得不好,小编不懂中国法院的审级。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为两审终审制,不服判决只能上述到初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二审),败诉以后不能再行上述。
一帆千里
一帆千里 1
2024-02-25 09:20
这明显是附带条件的赠与。就是父亲保留居住权,才同意赠与。法院判决没问题。
伪造法律文书的判决书
伪造法律文书的判决书
2024-02-25 14:06
“,很难不让人认为是两人是恶意串通,”这是法官的推测,推测不能作为断案的证据,法官一次判定合同无效是荒唐的。法官不能认为二人串通,二人就是串通,而是要找出证据证明二人串通。不能说他判错,但程序显然违法了。现在法官的素质之差,让人不忍直视。
小雨
小雨
2024-02-26 02:00
为什么不设定居住权
淡漠
淡漠
2024-02-26 17:43
以前说养儿防老。真的应验,现在儿女是处处防着老人,生怕老人让他们尽孝。还有些直接啃老
古越族
古越族
2024-02-25 13:54
应吊死,自己养条狗也好过人
达不起
达不起
2024-02-26 08:46
告女儿遗弃老人可以不?
枫林美景
枫林美景
2024-02-25 23:12
女儿不值得享受房子的继承权!
流氓的低音鼓
流氓的低音鼓
2024-02-27 15:41
下家买房子前都不上门看一下的吗?
用户10xxx20
用户10xxx20
2024-02-27 22:47
我的钱一分都不会给我女儿,看透了女儿的自私,现在这个社会已经不是过去七八十年代了,以前还有儿女养老尽孝,现在最好不要指望了,能靠得住的,只有自己手里的钱。
风雨琳琅
风雨琳琅
2024-02-27 03:54
这女儿有脸吗
yuyongwei2001
yuyongwei2001
2024-02-26 12:56
这老登活该,自己的房子给别人,惨的在后面,什么儿子女儿孙子外甥在利益面前都是渣渣,本老登好50了,活的比谁都透彻,前天刚约过30几的,舒服悲惨只有自己有体会
犹犹豫豫
犹犹豫豫
2024-02-26 10:55
老人随后撤销了赠予协议
csmmm4207
csmmm4207
2024-02-26 15:51
卖了房子,老父亲住哪儿?想过没有?在这种情况下还卖掉房子,所谓最毒妇人心,说的就是这样女人,真是毒啊,这就是一个白眼狼不孝女!建议老父亲收回赠予!
ywc
ywc
2024-02-27 11:48
权益人没签字能过户吗?
火焰
火焰
2024-02-26 09:44
退回后取消赠予自己卖了去疗养院
用户10xxx53
用户10xxx53
2024-02-26 19:00
嫁出去女儿泼出去的水,老祖宗早就告诉你们了
三人行
三人行
2024-02-26 16:27
这样的闺女生下来就该活活掐死
用户18xxx42
用户18xxx42
2024-02-26 18:19
裙子套裤子,裤子套裙子。
天高云淡
天高云淡
2024-02-27 06:27
父亲收回房子所有权,取消赠于和女儿继承权!
暮雨
暮雨
2024-02-26 22:52
这种女儿还是打死喂狗吧
阿甘甘
阿甘甘
2024-02-27 10:15
这女儿真没良心,随娘家人
我想做个流氓
我想做个流氓
2024-02-26 13:58
撤销赠予
蓝色天空
蓝色天空
2024-02-28 05:29
直接收回,以后捐给福利院
战狼-自豪
战狼-自豪
2024-02-27 16:10
上海啊,正常[哈哈笑]
土生金  
土生金 
2024-02-27 05:23
这些当父母的人,都是那种“怕子女不给自己养老”造成的。这个老人应该也是这种心理作用吧!意思就是,我没走房子我住着,以后我走了,我的房子是给你的,你要给我养老,要照顾我,这个女儿的意思就是,你想玩我,那就玩吧,看谁更狠。说白了,就是父女俩都在玩心眼。 我说何必呢? 财产是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良心才是做人的根本。
江南廿桥
江南廿桥
2024-02-26 12:55
看到过一个段子:有百万存款不如百万的养老保险——前者,你的子女希望你早死,后者则希望长命百岁。
喜欢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
2024-02-27 19:13
所以不要父母的退休金,不考验自己[捂脸哭]
港风
港风
2024-02-26 20:39
金某以非正常价格取得房产,不属于善意取得,而且是明知道有居住权的存在还敢钻空子,交易应当无效。。。
小加贝足球
小加贝足球
2024-02-25 09:23
这种人真丧良心! 给了你房子,还要把父亲赶出门!!应该取消赠与!!
长风破浪得见本心
长风破浪得见本心
2024-02-26 18:55
养这种孩子还不如养条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