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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十大裁判规则

案例解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核心争议与裁判规则一、挂靠人、被挂靠人及发包人的法律关系认定裁判要旨:挂靠关系中,被挂
案例解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核心争议与裁判规则一、挂靠人、被挂靠人及发包人的法律关系认定

裁判要旨:挂靠关系中,被挂靠人仅承担资质借用责任,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发包人对挂靠不知情时,无付款义务。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43条。基本案情:

张雄明挂靠协胜公司承揽恒兴公司工程,协议约定协胜公司转付工程款。工程终止后,张雄明诉请协胜公司、恒兴公司支付工程款。裁判结果:一审判令协胜公司支付工程款,恒兴公司在欠付范围内担责;二审改判协胜公司转付已收工程款,恒兴公司直接支付张雄明应得款项。裁判理由:挂靠合同目的为“借用资质”,协胜公司仅负转付义务;恒兴公司无合同关系,但同意直接付款可减少讼累。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合同效力

裁判要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无优先受偿权。相关法条:《城乡规划法》第40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2条。基本案情:

海峡公司与和昌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因无规划许可证被责令停工。裁判结果:一、二审均认定合同无效,驳回优先受偿权主张。裁判理由:未取得规划许可证违反效力性强制规范,合同无效;违章建筑无法折价拍卖,不适用优先受偿权。三、合同无效情形下的付款条件认定

裁判要旨:合同无效时,付款条件条款无效,但可参照结算标准补偿。相关法条:《民法典》第6条、第155条。基本案情:

郭福发与林安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承诺以业主付款为付款条件。裁判结果:二审改判林安公司支付工程款,否定付款条件条款效力。裁判理由:合同无效导致付款条件条款无效;工程已验收合格,应据实支付工程款。四、内业资料章签订合同的效力认定

裁判要旨:内业资料章注明“签订经济合同无效”的,合同不约束被挂靠方。相关法条:《合同法》第32条。基本案情:

陈金文与宏峰公司项目部签订合同,用内业资料章(注明“签订无效”)。裁判结果:一审支持部分工程款,二审改判驳回。裁判理由:内业资料章备注明确禁止签订合同,合同不成立;陈金文未举证签约人有权代理,承担举证不能后果。五、竣工结算文件的默示认可规则

裁判要旨:专用条款明确约定“逾期答复视为认可”的,结算文件可作为依据。相关法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21条。基本案情:

惠东公司与泉南公司约定以通用条款第33.3条作为结算依据。裁判结果:法院采纳惠东公司结算文件,支持工程款主张。裁判理由:专用条款明确适用通用条款,视为双方合意;发包人逾期未审,按结算文件定案。六、挂靠合同的外部效力认定

裁判要旨:发包人明知挂靠的,施工合同无效;不知情的,合同有效。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46条。基本案情:

国泰公司挂靠王秀铿承揽工程,发包人宝格丽公司明知挂靠。裁判结果:二审改判合同无效,驳回国泰公司诉请。裁判理由:发包人明知挂靠,合同属虚假意思表示无效;实际施工人未主张工程款,被挂靠人无权代位索款。七、鉴定意见的明确性要求

裁判要旨:鉴定意见不明确的,可责令补充说明或重新鉴定。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0条。基本案情:

鉴定机构出具模糊意见,法院责令重新审核。裁判结果:发回重审后依据补充鉴定意见调解结案。裁判理由:鉴定意见需明确待证事实,否则不可采信;法院有权监督鉴定程序,保障证据合法性。八、实际施工人未依约结算的工程款认定

裁判要旨:承包人未提交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委托审计定案。相关法条:《合同法》第98条。基本案情:

曾镇旗未按约提交结算资料,发包人委托审计认定超付。裁判结果:一、二审均支持发包人追回超付工程款。裁判理由:合同无效不影响结算条款效力;承包人未异议审计报告,视为认可结论。九、财政评审结论的结算效力

裁判要旨:合同未明确约定的,财政评审结论非结算依据。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政评审问题的答复》。基本案情:

安佳舜公司工程财政评审核减造价,承包人申请司法鉴定。裁判结果:二审采纳鉴定意见,调整财政评审结论。裁判理由:合同未约定以财政评审为结算依据;财政评审不客观部分可通过鉴定纠正。十、未交付竣工资料的抗辩权认定

裁判要旨:交付竣工资料为附随义务,不构成拒付工程款抗辩。相关法条:《民法典》第526条。基本案情:

恒大公司未交付竣工资料,兴龙公司拒付工程款。裁判结果:再审改判支付工程款,驳回抗辩主张。裁判理由:付款为主给付义务,交付资料为从义务,无对价关系;未约定为付款条件,不得主张先履行抗辩权。

总结:上述案例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争议,从合同效力、付款条件、鉴定规则、证据认定等多维度展开,明确了司法实践中“尊重合同约定”“严守程序正义”“平衡各方利益”的裁判导向,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