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结婚16年3娃非亲生”事件当事人陈先生表示,他起诉妻子及“第三者
12月25日,“结婚16年3娃非亲生”事件当事人陈先生表示,他起诉妻子及“第三者”的民事纠纷案件,将于12月28日在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该事件因陈先生遭遇泰国特殊,经报道后受到广泛关注与同情。
根据现有情况,陈先生的情况符合欺诈性抚养的构成要件。陈先生有权依据《民法典》向妻子主张16年支付的抚养费等费用。不过如何确定返还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并且,在这起欺诈性抚养案件中,欺诈方的侵权行为严重侵害了无抚养义务方的人格尊严等人格权利,受欺诈方在抚养非亲生子女的过程中倾注了情感与精力。
当得知所抚养子女非亲生时,会使其自尊心严重受挫,社会评价降低,因此所受的精神损害是客观存在的。所以,陈先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但在刑事上,陈先生的妻子可能并不涉嫌重婚罪。陈先生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妻子的重婚行为,包括婚姻登记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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