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地说,3娃非亲生案的这个女的,以现行的法律很难让她付出较大的代价,惩罚她的手段也很有限,最多就是一个赔偿问题。 . 首先,这个女人的此等行径很难被认定为重婚罪,因为她并没有和外面的男人登记结婚,也没有形成事实婚姻,顶多属于不正当男女关系。 . 除非这位受害者陈先生能证明这女的和外面的男人存在事实婚姻,不然没办法认定重婚罪。 . 而且,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是重婚罪,量刑也仅仅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已,并不算重,何况她这个还很难被这样认定。 . 这条很难行得通,那么剩下的就只有经济赔偿问题了。 . 经济赔偿无非就是返还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的问题。 . 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欺诈性抚养”的问题。 . 所谓欺诈性抚养,就是说妻子对丈夫隐瞒所生子女和丈夫没有血缘关系的事实,使得丈夫在蒙骗中将妻子与其他男人生的子女当做自己的亲生子女抚养。 . 妻子在这个过程中使用了欺骗手段,让丈夫相信妻子所生的子女是丈夫亲生的,并为此提供抚养费和生活费等费用。 . 所以,丈夫在被欺骗的情况下,实质上是代该子女的亲生父母履行抚养义务,从而造成财产损失。 . 这个女的瞒了丈夫16年,显然是属于欺诈性抚养,她侵害了丈夫的财产权和人格权,需要为此承担民事赔偿。 . 但这个赔偿能拿到多少也很难说。 . 按照最近女方母亲的说法,这女的出去打工赚钱养孩子,一个月3000,这经济能力看来不算好,赔偿能赔多少钱也是个问题,另外和她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男人会不会帮她出钱也不知道。 . 受害者最后能挽回多少损失不好说,只能尽力争取。 . 反正摊上这么个不知廉耻的女人,她的行为严重违反道德,但法律对她的惩罚手段又很有限,这男的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3娃非亲生案女方和别人生下第四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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