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和纪检干部同归于尽!”自称“要做焦裕禄式的区委书记”的“为民书记”知道自己被查企图行贿,遭拒后凶相毕露。 2016年,时任锦州市凌河区区委书记的邓为民接到市纪委一“哥们”的情报,说市纪委正在查自己的问题。 为此,他积极打听了解纪委领导的喜好,多次打电话、发信息,甚至拿着礼物和存折到纪委领导的住宅楼下等,结果送礼被拒。 随后,邓为民在自己的小本子上写下一句话:“既然你们不让我好过,那我就跟你们同归于尽!” 邓为民担任区委书记以后,吃喝嫖赌是家常便饭,三天两头出入会所、高档酒店,手里持有的VIP贵宾卡几乎涵盖了锦州所有的高档娱乐消费场所。 可笑的是,在全区的干部大会上,他还反复要求大家要遵守八项规定,但开完会之后莺歌燕舞照旧,甚至还和其他人一起吸食冰毒,以此为乐。 虽然身为一区的负责人,但邓为民却经常缺席区里的重要会议,到处跑“业务”。 例如2011年时,韩国某公司为了使自己的项目顺利落户在凌河区,专门找了邓为民的关系,在邓给予该项目各种“关照”之后,即一次性收取了1000万元的“好处费”。 隔年,某房产公司老板为尽快办妥项目开发手续找上门来,邓书记满口答应,随后向该公司“借款”100万元。 过年过节,婚丧嫁娶,邓为民照例大开“方便之门”,向手下人收钱,每年收受的礼金、礼品、消费卡太多,以至于自己都搞不清楚是谁给的。 邓为民被查之后,仅在其一套房子里,办案人员就发现书房所有的抽屉里,衣服的兜里,他所有的包里,全是钱,各种现金、存折等,共计近4000万元。 在收受贿赂同时,买官卖官也是“标配”,据查,2010年至2016年间,经邓为民安排调动的有30余人,他从中收受财物达471.2万元。 要命的是,“为民书记”拿了钱还不一定办事,曾经有人为了升官给他送了50万元,但直到他落马为止事情也没办。 不同于其他脑洞大开的贪官,邓为民隐匿贪污受贿所得的办法非常“土”:他把装有巨额现金、银行卡的保险柜,藏到一处闲置多年的房屋内; 又将大量外币、金条等贵重财物放入矿泉水纸箱中,并与20余箱矿泉水一起堆在放满杂物的地下室。 经查,邓为民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731.3243万元,外币19万美元。 搞笑的是,2015年3月接受采访时,邓为民还信誓旦旦地说:要做好新时期的区委书记,首先要确定“对党忠诚、站稳立场、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做“焦裕禄式的区委书记”。 2018年12月29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邓为民有期徒刑16年。 邓为民被查之后,其所在的凌河区群众戏谑道:他的名字就是个笑话——‘为民’吗?分明是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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