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没有死刑的反腐,只能陷入一次又一次重复反腐的怪圈,而且永远不会彻底!因为没有死刑,根本就没有震慑力,没有人会惧怕!几千万几个亿,不过是几年十几年的牢狱期限而已,出来后依然逍遥自在,子孙也享受不完。贪腐没有死刑,就是在纵容贪腐,就是在保护更大的贪腐!一个国足主帅就涉案2.7亿?一个足协主席就能贪污30亿?这是什么概念?我年薪15万,要不吃不喝工作2万年!我要从新石器时代干到现在,还要向天再借N个五百年!
如果贪污受贿几个亿甚至几十亿,都没有性命之忧,那谁会真正的害怕呢?据说陈戌源的家人都在国外了,李铁的妻子和女儿也早已移民美国,说白了他们都是裸官!你说他们怕什么呢?财产早已转移海外,自己几辈子都花不完!大不了坐几年牢,出来后仍然逍遥自在!
我们看看网友关于贪腐的留言:“对贪腐实行死刑,就是保护平民百姓的生存权,就是真正的人权!”“反腐其实很简单,把监督权交给百姓,认真对待民众反映的情况,能让蛀虫长不大。”“坚决拥护党中央权威,不容亵渎国家法律,特大贪污受贿罪必须枪毙!”
建议涉案金额只要过亿,就是无期且不得减刑,超两亿就是死缓且到期就执行,超3亿就立即执行死刑,只有这样,才会起到震慑作用!如果每年都有那么几个贪官被执行死刑,那么想贪或正在贪的人,肯定会收手,这才是拒绝贪腐的长治久安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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