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警方抓获卖淫女后,为何不采用交易记录抓捕嫖客呢?
理论上说,这是可行的。根据法律,嫖娼的追诉期为六个月。也就是说,一名女子被抓后,警方可以通过她手机上的收款记录,追溯六个月内所有与她交易的男子。
这一举措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遏制日益猖獗的非法交易,但实施起来并不容易。
若警方继续这一追踪行动,必定会产生强大的震慑效应。
其成本太高,需要耗费大量的警力、时间和精力,而且对对方进行嫖娼认定的难度也很大。 举个简单的例子: 警方在一次扫黄行动中逮捕了一名女子,通过转账记录发现在六个月内,有七名男子在晚上向她转账上千元。警方随即传唤这七人接受调查。这七人却坚称转账是出于对女子的爱慕,拒不承认嫖娼。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必须花费时间和精力进行审讯和取证。 当然,建议大家不要以身试法,这种情况也并非绝对。一些警方确实会通过交易记录来追查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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