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本村的包工头碰上一件事,算大事吧。五年前,包工头结算了一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本村的包工头碰上一件事,算大事吧。五年前,包工头结算了一笔工程款,是一张承兑汇票,面额是二百六十万。年底跟着干活的民工要工钱,急于兑现。一个外县的人找他说能兑出现钱,于是包工头把汇票给了他。等了一个多月,他再找这个外县人,外县人不承认了,当时也没打欠条,也没证人,现在外县人压根不承认拿承兑汇票这个事。
包工头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说这是普通侵占案件,公安管不着,应该去法院自诉,法院说他如果承认拿了汇票,就是不返还才能立案,或者有证据证实拿了也行,压根不承认就没法办了。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这事可不是小事,村里镇上能给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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