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被打太让人心痛。 很多网友不但没有去谴责施暴者,反而去对律师进行冷嘲热讽。这这反映了我们普通的老百姓的认知水平,法律意识非常非常的低,非常非常的淡薄。也间接反映我们整个国民的整体认知水平都是不高的。
律师仅仅是矛盾双方的代理人。并不是案件当事人。律师在法定的权限内为自己的当事人去辩护,这是无可厚非的。每个人都可以去请律师为自己辩护。自己的官司打输了去追杀怪罪人家的律师,这个太愚昧了。就算有人害你,那也是你的当事人,也不是律师。
况且在法庭上,律师说的话,如果没有道理,没有依法办事,那么判案的法官也不会采纳的。况且,决定一个案子的输赢并不取决于律师,而是最终取决于法官的评判。
律师只能在自己的法律权限范围内,尽量的为自己当事人去辩护。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决定你案子的输赢。还取决于你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你做了什么事,国家的法律,自己以及政策走向,最终法官的判断才是根本。一个优秀的律师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当事方的利益,但是一个案子的输赢,律师并没有决定权。就算你报仇,你报仇的对象是对方的当事人,也不是律师。报仇都不知道谁是自己的仇人,贻笑大方。最终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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