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艳妮参加体育运动赛,因为“强跑申诉”遭人质疑。有人认为,她不应该申述,错了就是错了。对于这样的观点,实在难以让人苟同,即便是刑事被告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力,为什么换成运动员就没有了?如果她没有错,不申辩岂不是很冤枉?如果她认为自己错了,万一是主观意识造成的,万一客观上没有错,不申辩导致错过了好成绩,岂不是更冤枉?
吴艳妮参加体育运动赛,因为“强跑申诉”遭人质疑。有人认为,她不应该申述,错了就是错了。对于这样的观点,实在难以让人苟同,即便是刑事被告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力,为什么换成运动员就没有了?如果她没有错,不申辩岂不是很冤枉?如果她认为自己错了,万一是主观意识造成的,万一客观上没有错,不申辩导致错过了好成绩,岂不是更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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