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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抓了个强奸幼女的畜生。昨天恰好我值班,晚上21时,接到我们辖区派出所报称,一

昨天抓了个强奸幼女的畜生。

昨天恰好我值班,晚上21时,接到我们辖区派出所报称,一位刚满14岁的女孩报案称被强奸,对方是40多岁的中年男子。需要刑侦过去拍摄现场以及带女孩做妇检、取检材。

派出所那边去抓嫌疑人,我们这边去勘查两人在中午开房的现场。那就是一个极其破旧的小旅馆,类似于平房的出租屋,这种出租屋式小旅馆在广东街头随处可见,开一晚房五六十,钟点房二十块。中午那个40岁出头的老男人就是带这个小姑娘在这里开的房。

旅馆前台是一个五十多岁的阿姨,带我们去房间。那是一个怎样的房间呢?十平米左右,一张床占据了一半的空间,还有一个卫生间。狭小、阴暗、逼仄、潮湿,床单被罩脏兮兮。

以防万一,我们把床单、枕套都带走了。但是垃圾桶已经被保洁收拾过。

勘查完现场,我们就带女孩去医院做妇科检查。我问医生,阴道有无红肿,处女膜有无破裂。妇科医生告诉我说,处女膜没有看到新鲜破裂。

我一时还有点懵,问:处女膜没有破吗?

医生说:陈旧性破裂。

震惊之余,我询问了小女孩家长才知道,原来小女孩不是第一次与这个男人发生性关系。8月初就开始了。

做完妇检,我们带小女孩回派出所。此时,嫌疑人也已经抓过来了。40岁出头的男人,佝偻着腰,瘦瘦矮矮,佝偻着腰,畏畏缩缩,一脸猥琐相貌。看他这样,我就气不打一出来,非常想踹他一脚。

经过大队的同志审讯,嫌疑人供述他在今年3月份通过QQ小世界认识了女孩。后来两人互加QQ好友,男人一直诱导女孩发裸照给嫌疑人,此时,女孩才13岁。

两个人一直网上聊天到今年7月份,然后,两个人在线下见面,前后共发生过三次性关系。昨天中午,男子再次约女孩去开房。哄骗女孩给了一些零食。女孩回到家,家中的姐姐发现了异常,查手机才知道发生这种事。于是报了警。

我查看了一下这个男人的手机,有两部。有一部里面存的全是他人的裸体照片、视频。QQ、微信列表都是聊的“猎物”。其中不乏几个未成年。

审讯途中,我要对他进行采血。我特意没用无痛感的采血笔,找出来几个三棱采血针。然后拽着他手指,狠狠扎了下去。

他“嘶”地一叫,我说:忍着。然后无视他叫痛,沾了两张血卡。转身走时,他叫道:警官,

血一直流啊。

我头也没回:死不了,自己摁一下!

一个40多岁的男人,儿子都19岁了,居然能对13岁的幼女下手。而且他广撒网,不挑食,只要是容易上钩的懵懂少女,他都尝试引诱。

我一直认为这个嫌疑人知道14岁的界限,因此3月份认识了女孩后没有动手,却在7月当女孩刚满14岁生日时,与她发生性关系。不过,他不要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脱了责罚。发生性关系已成定论,就看法院将会用何条款定罪。

昨晚忙了一夜,今天早上,我和在其他省份当法医的朋友吐槽,说抓了个恋童癖死变态。

他告诉我:我们刚破了一个奸杀小姑娘的案子,才6岁。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这些畜生什么时候才能死绝。

#海胆的法医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