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权秀丽即将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此时的她被法绳捆绑起来,由于内心恐惧,最后的晚餐什么东西都吃不下,只是要求民警拿水给她喝。这个年轻女子爱上有妇之夫,因爱生恨杀害了情夫女儿,最终走上了不归之路,令人唏嘘! 权秀丽,广西来宾市人,因家境贫寒,早早辍学出去打工。2002年,25岁的权秀丽到广州打工,因为容貌姣好,被比自己父亲还大的厂老板相中,但是权秀丽看不上,为躲避纠缠选择了辞职离开。 为了生活,权秀丽来到南宁市,在商场找了一份工作。工作期间,偶然机会认识一个工程师“阿勇”,阿勇常年在外地做工程,难免寂寞。于是两人互生情愫,不久就租房同居了。 权秀丽认为阿勇不仅单身,工作还体面,很符合自己找对象标准。随着时间的推移,权秀丽发现眼前这个朝夕相处的男人是有家室之人,并且还有一个10岁的女儿佳佳。 权秀丽发现被骗,没有选择退出,而是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为了能够与“阿勇”长相厮守,权秀丽逼迫阿勇与现任妻子离婚,但阿勇本来就不是真心,只是玩弄女性,无情拒绝了她的要求,权秀丽在经过出走、自杀、谈判等一系列索婚手段失败后,浓浓的爱意逐渐被深深的恨意所取代,她要让这个男人悔恨终生,她知道阿勇平时最疼爱自己的女儿,便把目标锁定了他的十岁女儿。 为了确保谋杀万无一失,她让自己的弟弟权永流协助自己,来到阿勇家中,权永流掐着佳佳的脖子,在佳佳的哀求声中,权永流软下了心,拔腿夺门而出。权秀丽接着扑了上去,死死地卡住佳佳的脖子,无辜的女孩佳佳全身瘫软死去。 案发的第二天,权秀丽被警方逮捕,锒铛入狱,在庭审中,权秀丽说之所以对佳佳下手,是因为阿勇一直以女儿做“挡箭牌”,不愿离婚,因此她就想除掉这个“绊脚石”。 而她的弟弟在次年回家过年时也被抓。最终权秀丽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她的弟弟获得有期徒刑判。 权秀丽的故事警示那些对婚姻不忠的人们,婚外情往往易酿惨案,远离婚外情,且行且珍惜。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