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要限制罪犯孩子考公,得问问中国为什么不废除死刑[玫瑰] 对于我国古代的一些传统,有一些得以被流传,有一些得以被摒弃,这其中,最近令网络掀起轩然大波的必定是“连坐”一词。 在古代,若是触怒了皇帝,随时都是“株连九族”的惩罚,但这样的惩罚当然是有失公允的。所以,到了近代以后,朝代被推翻,人民当家做主,这样祸及家人的惩罚就被取消了。 但是,还有一种限制,却被保留了下来,那就是“政审”。 在我国,凡是需要考公的人员,务必家世清白、个人品行端正,这一点,既保证了人民的权益,也保证了我国司法的公正和权威性。 然而,政审这一关卡也彻底将父母犯罪的子女拦截在门外。对此,“建议国家取消对犯罪子女考公的限制”这一话题,这几天迅速窜上热搜。并且,知名法学教授罗翔老师,也表示了支持。 罗翔老师的立场很简单,无非就是想为没有犯过罪,但却因为父母犯罪而被拒之门外的孩子们说上一句话。然而,罗翔老师却忘记了,最大的受害人是被伤害过的受害者的孩子们。 罗翔老师说“罪不及子女”,但这句话的下一句是“惠不及子女”。可是,罪犯犯罪的时候,怎么可能不在第一时间保护自己的孩子呢? 而那些被伤害的受害人的子女,因为父母受到了伤害,或失去生命,或失去钱财,这一条条受害记录,都将在他们的人生刻下鲜明的印记。 假如,我国真的取消了对犯罪子女的政审限制,罪犯的孩子得以成为国家官员,谁又能保证,他们心中的天平不会向在监狱里服刑的父母倾斜呢? 真到了那个时候,国家的公信力也会彻底暗淡,人民群众不再相信公安机关,罪犯不再担心法律约束,如此,就真的是最好的结局吗? 同样,就拿我国为何不取消死刑来比喻,假如罪犯在犯下十恶不赦的罪过以后,却不会被生杀予夺,而是在监狱里享受衣食无忧的生活,如果表现好,还能获得提前出狱的机会。这样一来,受害人又是否能够接受呢? 假如头顶没有利剑,公民皆可犯罪,这个社会又会乱成什么样,这个结果不得而知。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杀人偿命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而每个人在面临死亡时都会感到巨大的恐惧,这样一来也能成为减少犯罪的一种方式。 同样,对犯罪子女实施限制也是一种减少犯罪的一种手段。假如罪犯为了孩子们着想,而控制自己、限制自己,为孩子未来的道路少一分阻碍,那这个社会就能少一分犯罪的可能。 所以,不论是对犯罪子女考公进行限制,还是不取消死刑,这些做法的目的从来都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