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杀情妇抛尸案,凶手两度上诉成功脱罪,下月将释放 香港已婚证券公司前董事,12年前于淘大花园情妇秦嘉仪的家中把她杀死,用尼龙袋运走尸体后弃尸。前董事最终被捕及被控谋杀,但情妇尸体一直未能寻获 。 前董事两度经审讯,先不认杀人,重审认错手杀人,均被裁定谋杀罪成,他之后再上诉,并获第三次审讯机会。他称当日向已证实患上抑郁症的秦提分手时,秦突然面目狰狞,并称要「搞死」其妻,被告称想令秦收声却误把秦杀死。陪审团昨一致裁定被告谋杀案不成立,误杀罪则成立。 法官黄崇厚判刑后称,他留意到被告自辩时手持圣经,故在判刑后引述了数段圣经经文,他先引述《罗马书》第七章的章节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凶手的辩护大律师称,被告已羁押9年,根据现有判刑,被告应可即时获释,望法官能颁令他即时释放,法官重新计算后,判定尚需服刑31天才能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