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总觉得,古代法官也好、酷吏也好,或是老蒋手下的特务机构,审问犯人时就是一个打字。其实这都是人们的想象,因为从审问的理论来说,用刑永远只有辅助作用。 一切是显然的,面对酷刑,真正能承受住的人,恐怕也就在传说中。不要说大刑伺候了,就是打板子,一直打下去,人们也会哭爹喊娘、胡说八道的。 总而言之,你们想让我招什么,我就招什么!你说我强奸过母猪,我就强奸过母猪;你说是我策划的九一一,我就策划过九一一;你说我试图把地球毁灭,我就计划这样干过。 所以真正的审案,是在没有动用酷刑的情况下,让犯人招供了,这才有说服力。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