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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薪试岗?法治社会岂容就业白嫖

3月26日,极目新闻报道,近日多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反映,沈阳有公司在招聘时要求面试者无薪“试岗”。报道称,当地一家招聘公

3月26日,极目新闻报道,近日多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反映,沈阳有公司在招聘时要求面试者无薪“试岗”。报道称,当地一家招聘公考讲师的教育机构的招聘人员称,该岗位需要试岗7天,试岗期无工资,试岗通过后可入职培训。另一家招聘安检员的服务公司要求无薪试岗1至3天,试岗通过后有3个月的实习期,实习期综合工资在3500元至5000元之间。

27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确实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公司就应该支付相应报酬。如果遭遇了无薪“试岗”,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拨打12345热线等渠道理性维权。

当求职者在招聘网站反复刷到"试岗三天通过后实习"的岗位描述时,这场以招聘为名的零成本劳动力就业白嫖,正在将《劳动合同法》架空为纸面条文。

这种披着“双向选择”外衣的用工模式,正在将职场变成“零元购”卖场。当企业把劳动者当作可试用的消耗品,法律构筑的劳资天平已悄然倾斜。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工即建立劳动关系”,第二十条强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标准。但沈阳部分企业的操作手册里,这些条文被替换成自创规则:用工前设置“试岗观察期”,将本应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异化为“免费体验期”。

在劳动法治的坐标系中,无薪试岗如同一个突兀的非法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二十条明确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标准,这些条款构筑起劳动者权益的防护网。但沈阳部分企业发明的"试岗期"概念,用工前设置“试岗观察期”,将本应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异化为“免费体验期”。

这种操作本质上是通过话语重构实施制度规避,将法定试用期偷换为"观察期",把劳动报酬异化为"考核奖励"。这种文字游戏暴露出企业对法律底线的试探,相当于在法定试用期外非法增设筛选环节,目的就是想进行就业白嫖。

在沈阳某人才市场,26岁的求职者小李向记者展示手机里存留的试岗工作记录:三天搬运货物、整理仓库的监控视频。"他们说试岗没通过,但我连讨要每天80元饭补的勇气都没有。"某餐饮企业人事主管私下坦言:“10个试岗者里淘汰8个,省下的不仅是工资,还有社保和赔偿金。”这种系统性钻空子的行为,折射出劳动监察的毛细血管未能触达用工末梢的现实困境。

当874万应届毕业生涌入就业市场,当制造业时薪在12-15元间浮动,议价权的严重失衡使得劳动者不得不接受苛刻条件。更隐蔽的风险在于职业安全于,试岗期间要是发生工伤,维权将更为困难。

在铁西区劳动仲裁委的档案室里,2023年涉及试岗纠纷的案件仅12件,与媒体曝光的数百起案例形成刺眼对比。这种“冰山现象”背后,是劳动者面对生存压力时的被迫妥协。25岁的王薇在化妆品公司试岗三天后被拒,当她索要报酬时,经理甩出一纸《自愿试岗承诺书》——这份没有企业盖章的文件,成了击碎维权希望的铁锤。更残酷的是,试岗期间搬运货架受伤的快递员张强,因无法证明劳动关系,最终在调解中仅获3000元“人道补偿”。

破解这道难题,既需要监管利剑斩断违法链条,更需重塑"劳有所得"的价值共识。当每个求职者都能坦然说出"试岗必须付薪",并且得到法律撑腰,当每家企业都将守法用工视为伦理底线,否则将遭到成本远大于守法的处罚,我们迎来的不仅是劳动关系的理性回归,更是整个社会对人力尊严的郑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