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们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两种“生命力”的混淆必然与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有关。不难理解,事物之间之所以容易造成混淆一般不是因为它们之间距离太远而是因为距离太近。既然物质与精神一般人都能区分开来,那我们便可以推出之所以会造成混淆,必然应该存在着一种事物正好处于二者之间甚至是二者结合的地方,而这便是我们在二十四品之精神中所提出的物性精神。
顾名思义物性精神既与具体事物物质性的因素紧密结合,又包含有与之相对应的精神因素。与一般的精神相比,物性精神显得更为一一具体,比如人会控制身体进行各种运动,但人行动的敏捷远远比不上老虎,这便是因为控制二者运动的物性精神不同(人们往往只看到二者物质结构的不同)。
可见物性精神因为其具体狭隘而失去了一般精神的广泛适用性,物性精神是非物质的但又不是纯精神的,正是它的这种特性才造成了与物性精神相对应的生命力和与一般精神相对应的生命力二者的混淆进而造成了人们认识上的种种混乱。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前面所说的工匠正在娴熟地雕刻一件工艺品等情形,一个活生生的人在娴熟地进行艺术创作其所对应的只是与物性精神相关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虽然与一般精神的生命力有联系,但又有着本质区别,所以其所创作的艺术作品并不必然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注:本文根据大愚观点整理
本文为《东西方美学参证》系列文章之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