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劳荣枝,想必大家都再熟悉不过。个曾经轰动全国的血案,已经持续了近30年。
从1996年到1999年,劳荣枝和其男友法子英在全国多地实施了4起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共造成7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家三口和一名小木匠。
案发后,法子英被捕并于1999年被执行死刑,而劳荣枝则潜逃20年,直到2019年11月在厦门被抓获归案。
2021年9月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判处劳荣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
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这意味着,劳荣枝案已经进入了最后的死刑复核阶段。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原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则裁定核准死刑,并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那么,这个大结局还会远吗?最近有一个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据《大众日报》报道,2023年3月22日下午,最高法院劳荣枝案死刑复核庭当面听取了劳荣枝复核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律师同时递交了282页,约20万字的辩护意见材料。
而在此之前的3月19日下午,最高法院还告知了劳荣枝的家属“请准备好善后事宜”。
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暗示了最高法院已经做出了核准死刑的决定?还是只是一个例行的通知?对此,《大众日报》采访了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
他表示,“听到这句话时我心里很难受。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已经做出了决定。我只能说我不同意他们这样做。我觉得他们应该给我妹妹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劳声桥说,他和其他家属一直在为劳荣枝争取减刑或者改判死缓。他认为,劳荣枝在犯罪过程中受到了法子英的胁迫和控制,并没有直接参与杀人行为。
他还说,“她在逃亡期间没有再犯罪,也没有享受过所谓的赃款。她是一个可怜的人,她也是一个受害者。”
至于劳荣枝在逃亡期间没有再犯罪,也没有享受过所谓的赃款,这些是否能够成为减轻或者免除其刑罚的理由呢?
黄健表示,这些都不是法律上的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情节。他说,“劳荣枝在逃亡期间没有再犯罪,这只能说明她没有再次触犯法律,并不能说明她有悔罪之心。
而且,她在逃亡期间也没有主动投案自首,而是被警方抓获。这样的情况下,并不能认定她有自首情节。”他还说,“劳荣枝在逃亡期间没有享受过所谓的赃款,这也不能说明她有悔罪之心。
因为赃款已经被法子英控制和使用,劳荣枝根本无法享受。而且,她在厦门过着清贫而艰辛的生活,并不是出于自愿,而是出于无奈。她如果有机会享受赃款,也不一定会拒绝。”
那么,劳荣枝案件是否已经过去了太久,社会对其已经没有了强烈的惩罚需求呢?
是否应该按照“少杀慎杀”的司法政策,对其从轻或者从宽处理呢?对此,石经海认为,这些都不是影响判决结果的因素。他说,“劳荣枝案件虽然已经过去了近30年,但并不意味着社会对其已经没有了惩罚需求。
相反,社会对其还有着强烈的正义感和公平感。如果对劳荣枝从轻或者从宽处理,反而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和反感。它只是要求法院在判处死刑时要慎重、审慎、谨慎,并且要符合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劳荣枝案中存在着多种声音和观点。有人认为劳荣枝应该被判死刑,有人认为劳荣枝应该被判死缓或者无期徒刑。
但无论如何,最终的裁决权还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手中。最高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理这个案件?会如何回应社会的期待和关切?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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