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一位64岁的老人卖羊肉获利180元,被罚款10万元的事情,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
老人一审虽然败诉了,但是老人目前已经进行了上诉,并且二审已经开庭了。
虽然判决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是这件事情已经在网上引起了极大的舆论关注。
网友不明白,为什么要对底层穷苦老百姓那么严,罚款那么重?
事件概述:
盐城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在城中菜市场检查的时候,发现陈广芳老人所售的羊肉是没有经过检疫盖章的。
于是就没收了农民陈广芳摊位上摆放的1只羊和6个羊头。
后来陈广芳老人自己交代家中冰箱中还有3只羊,于是工作人员到老人家中办理了扣押手续,把这些没有检疫盖章的羊肉羊头都进行了扣押。
然后还没收了老人卖羊所得的180块钱。
如果只是这样,这件事情不会引起那么大的关注和热议。
因为除此之外,当地市监局居然还让老人交纳130180的罚款。
而陈广芳老人之所以会卖没有经过检疫盖章的羊肉,完全是出于好心,是为了帮助别人。
好心帮助别人,让自己背上了10万元的罚款
据陈广芳老人称,她所卖的羊是同村村民养的,这位村民得了癌症晚期,急需用钱,自己才会帮忙卖羊。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自己也是犹豫的,但看他太可怜了,太穷了,60多岁没有结婚,又得了癌症,就想着帮帮他。
于是就买了这位村民的羊,然后拿到了市场进行售卖。
不料,就只卖了45斤羊肉,获得180块钱,就被市监局查到了。
面对着高额罚款,老人欲哭无泪,她的家庭条件也很困难,自己还有一个患癌的老人要照顾,需要大量的钱,她根本无力承担这10多万的罚款。
老人递交家庭情况说明,希望市监局能从轻处理
事后,陈广芳老人找到了村委会,大丰城中市场管理办公室,让他们给自己证明自己的家庭情况确实困难。
希望市监局给从轻从宽处理,并且保证今后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了。
不过,这份情况说明并没有让陈广芳老人减轻多少处罚。
当地市监局给出了最终的处罚结果
据当地市监局称,针对此事,他们还特地进行了听证,讨论了此事。
通过一番讨论之后,市监局认为对于陈广芳提出的免于或者是减轻处罚的陈述申辩是不予采信的。
但是根据实际情况,会减少一些罚款,由原先的13万多减至10万元。
除此之外没收陈广芳的4条羊,6个羊头,以及违法所得180块钱。
言外之意也就是说这样的处罚已经很人性化了。
老人不服拿起法律进行维权
处罚结果正式下来后,老人不服,于是就把当地市监局给告了,结果一审结果下来,老人败诉了。
法院认为市监的判罚是没有问题的,程序也是合法的。
无奈之下,老人又进行了上诉。
目前,二审已经在12月24号开庭了。
至于会是什么样的结果,我们不妨坐等一下后续吧。
事件当事人的哥哥帮陈广芳老人求情
作为这起事件的当事人顾德兰,已经在案件处罚期间病故了。
但他的哥哥却手写 一份说明,替陈广芳老人求情,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从轻处理陈广芳。
顾德兰的哥哥说,当时弟弟生病,让他帮忙处理几只羊,他就扛到了陈广芳,人家本来是不肯的,是自己再三肯求,别人才愿意帮忙的。
结果人家因为此事被处罚了,自己也挺对不起人家的。
只不过,他的这份求情说明,并没有什么用。
那么接下来只能寄希望于法律的公平公正了,因为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的相关条款第八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效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根据这项法律条文来看,陈广芳老人完全符合啊,那她不被行政处罚,完全是合法的啊。
不知道市临局为何会对她进行10万元的罚款?
也不知道法院为何一审会判老人败诉?
网友的看法:
很多网友气愤不已,大家认为一个农民卖点羊肉被罚10万真的是太狠了,关键农民卖的羊肉还没有问题。
但一些真正坑害老百姓的却得不到严惩。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就不能设身处地的为老百姓着想呢?
写在最后:
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响亮的口号,它体现在实处。
作为端着铁饭碗的人,更应该具有一颗善良,包容,爱护老百姓的心。
不然的话,根本不可能做到为人民服务。
希望人性化执法,执法为民,真正为老百姓着想,能成为每一个执法人员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