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没有想到,1月8号,京东刘总给宿迁光明老人家和他的小学老师派发过年大红包这个事情,竟然还会有后续。有一个自称是某律师事务所的所谓的主任级别的律师,在接受媒体的采访的时候,竟然说刘总给村民发的一万块和给老师们发的10万钱的过年大红包,竟然要根据相关的规定,交20%的税,消息一经曝光,引发全网的热议,网友们纷纷质疑,蹭热度不带这样的啊。
关键是这位所谓的法律事务所的主任,还振振有词说因为这些钱是属于村子老人和老师们偶然所得的,根据我们的相关的纳税规定,个人接受赠与的现金就必须依法交20%的税,大家对于这样的说法都是质疑声音比较好,觉得如果真的是如此话,的确非常的不合理,但同时认为律师的观点存在着理解的偏差,因为这些钱都是刘总自己掏钱包报答村子的老人和他的小学老师的,就像子女过年给父母发一个大红包一样的道理,难道父母拿到子女的孝顺钱,也是属于偶然所得需要交税吗,这怎么都是说不去的。
针对这个问题,有权威媒体的记者专门向12366税务热钱进行求证,得到的准确答复是村民和老师们收到的大红包一毛钱税也不用交,原因是这些钱都是刘总个人给的,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捐赠的,两者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明确个人派发的现金和网络红包,都是不用接收人另外再交税了的。
这一下,大家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其实这个事情就算是普通的老百姓不懂相关的法律,也知道这位律师的说法不靠谱,因为这就是一个基本的常识问题,所以这位律师大哥在这个时候发声,很难让人不认为他这样蹭热度,博眼球的行为啊。作为一个专业的律师,首先自己还是要把具体的法律法规了解清楚的前提下去发声吧,就好比如他自己过年给家里的长辈,派一个万元以上的大红包,他会不会主动提前长辈说,这一万块长辈只能拿8000块,还有2000块要拿出来去交税呢。相信他大概率是不会的。
对于这个事情,大家又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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