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市民宋女士反映,4月6日,自己和家人在位于浦东新区的汤连得温泉馆(长清店)泡澡时,发现有一架无人机长时间悬停在头顶。这一发现让宋女士入了惊慌。她担心,包括自己一家在内的其他泡澡的客人,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被这架无人机录下了隐私画面。
宋女士称,自己选择的是女性专属的室外汤池。由于该室外汤池与男宾区完全隔离,因此,几乎所有女性在此泡澡时都是习惯性接近赤身的。“这家店营业了近10年,我们已经形成固定的消费模式,那天现场的几乎所有女宾,在泡汤时都没特意穿上衣服。”宋女士表示,自己经常带着家人一起来洗澡、泡汤、休息。然而没想到这次的泡汤之旅,却给她和家人留下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上海汤连得温泉馆上空盘旋的无人机,撕开了低空安全治理的隐秘伤口。当泡在温泉中的市民抬头发现悬停的“电子眼睛”时,这场持续数年的无人机滥用危机,终于以最赤裸的方式暴露在公众视野中,已然将公民隐私置于裸奔之境。
无人机产业井喷式发展的另一面,是隐私侵犯事件的指数级增长。从居民楼窗外悬停窥视,到景区更衣室上空盘旋偷拍,再到温泉池顶端的长时间驻留,民用无人机的应用场景正在突破道德与法律的边界。这些“会飞的摄像头”以科技之名,将每个人的生活空间置于全天候监控的风险中。
此次温泉馆事件具有典型意义,商家虽张贴“穿好泳衣”告示,却未设置电磁屏蔽或物理阻隔装置;无人机操作者利用温泉区与公共空域的地理衔接,在禁飞区外实施“擦边拍摄”。这种技术规避与责任推诿的合谋,使得隐私保护沦为空中楼阁。
现行《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虽明确了禁飞区域,但对“偷拍”等具体侵权行为的规制仍显苍白。民法典第1033条禁止窥视、拍摄他人私密空间,却未对“低空数字入侵”作出针对性解释。
温泉馆经营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因“无法预见高空风险”而减轻责任。这种法律适用的模糊地带,使得商家更倾向于用“温馨提示”代替实质防护,形成“警示牌防御体系”的荒诞现实。
破局需要技术创新与制度重构的双轮驱动,比如通过电子围栏技术实现重点区域全频段信号屏蔽;比如建立无人机实名飞行云平台,使每架无人机的飞行轨迹可追溯。这些技术手段的推广,可将温泉馆、住宅区等敏感地带纳入“数字防护罩”。
立法层面亟待出台《低空安全法》,设立“低空隐私权”概念,明确无人机操作者、平台运营者、场地管理者的三元责任体系。对于私域场所,应强制要求设置物理遮挡或电磁干扰装置,将隐私防护纳入重要条款。
技术伦理建设同样关键,无人机中应该植入“隐私飞行模式”,当设备识别到人体特征时自动停止拍摄并返航,这种“科技向善”的自我规制,或将成为行业标准重构的起点。
无人机不应是刺向现代生活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该成为拓展人类自由边界的云梯。这需要立法者划定清晰的红线,需要企业家坚守伦理的底线,更需要每个公民保持对他人隐私的敬畏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