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媒体人马某明公布了一个消息,说是某人涉及到税务案件,被北京税务机关列入税务走逃户,所涉税务案件正在查处中。马某明说有电话录音为证,是他亲自打电话给北京税务总局询问的。
这件事,不仅让某大V偷税的问题再起波澜,也把这个一直在台后的人推到了台前,许多人开始对此人曾经的事情感兴趣,开始扒一扒他的身份以及曾经的言行,于是发现此人原来也有故事。
关于此人曾经的故事,这里就不讲了,只讲此人曾经获得的辉煌,再讲李某曾经力挺此人时说过的一番话。我对李某的这番话很感兴趣,我觉得其中充满了“辩证法”的色彩——一种无耻的辩证法。

此人,1985年出生于福建龙岩,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光辉形象如下:
215年当选十二届全国青联委员,216年,被评选为“中国青年好网民”,220年,荣获“南京青年榜样”年度人物,221年当选十二届南京青联委员,221年,入选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 “六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
昨晚看到李某力挺此人的视频。这个视频肯定是以前的,从李某的话可以倒推出,可能是此人当时陷入某个性丑闻,至于到底是什么事,李某没说。
不过想知道不难,可以查到的。我之前也了解过,这里不便多言,有兴趣就自己查一下吧,自己去了解,自己去判断。
我感兴趣的是李某维护此人的话。李某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这样说:
这个呃私生活,性生活,这都是他个人的事,对吧,李素已经说了,不关别人的事,你要是拿这个来黑的话,不论是个人还是组织,从这个方面攻击人,这个是很不这个高大上的。
李素是谁,不得而知,但不得不说,辩证法就是被李素这样的人玩坏了的。李素与李某的意思很明显,此人的负面材料不影响他正面的光辉形象。这也是维护大司马的人所奉行的观点。

对于一个公众人物,社会影响力很大,社会对他的要求也理所应当更严格。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所以,当某个明星演员涉毒、涉黄,不仅要追究法律责任,肯定还要封杀的,肯定是要受到舆论谴责的,如果是官员还要被撤职的。
此人有那么光辉的形象,社会影响大,如果发生性丑闻,岂能像李某说得那样,“是他个人的事……不关别人的事”?如果他发生性丑闻,别人对他进行谴责,这是舆论监督,怎么能叫“黑”和“攻击”?难道在李素与李某的话语体系里,说出事实叫“黑”和“攻击”?
由此可见,李某、李素这两个人,没有基本的原则。他们为什么没有基本的原则?当然是因为与此人关系好。李某说此人给他做了好多视频,说明他们与此人也有合作关系。又由此可见,这些人嘴里喊着主义,心里全是生意,真真一点不假。

李某后面更荒唐地喊话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妇联、北京市工会,说此人到现在还没老婆,让他们给帮忙找个老婆。这话是在胡扯,是在为此人狡辩,意思是说此人的行为是因为三十多岁还没老婆。
可是,以此人的光辉形象,是找不到老婆的人吗?退一步说,就算此人找不到称心如意的老婆,难道就能因为没老婆而可以为所欲为吗?李某的逻辑是荒谬的。由此可见,这些人已经丧失了正义性。
所以,评价一个自媒体人,不能只看他举什么旗子、喊什么口号,还要看他做的事是不是与他的旗子、口号一致,即听其言观其行。此外,也不能只看一时一事一段时间的表现,还要长期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