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要求,贵阳银行已在2024年10月25日为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调整利率加点值,同时为其他批量调整时不符合条件但当前已符合调整条件的贷款提供单笔调整渠道。贵阳银行手机银行已更新“存量住房利率调整”功能,当前已可支持查询存量贷款利率加点值调整记录,同时还支持线上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您可登录贵阳银行手机银行,在“我的贷款”栏目点击“存量住房利率调整”,进入利率调整记录查询及线上申请入口:

点击“调整记录查询”,将自动展示您2023年9月25日以来的房贷利率调整记录,点击对应调整记录还可展示每次调整前的利率浮动值、执行年利率以及调整后的利率浮动值、执行年利率以及调整方式、调整日期,并向您展示贷款有关信息。

点击“立即申请”,按指示进行身份识别(需上传主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影像)及信息授权后,进入“申请详情”页面进行加点值调整操作。

若您在我行有符合调整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进入“申请详情”后将为您展示贷款当前的基准利率类型、利率模式、基准年利率、利率浮动值、执行年利率等基本信息,以及调整后的利率浮动值及执行年利率。阅读并勾选提示后点击“提交”确认申请,确认后我行将实时自动审核您的申请并在调整生效后向您发送调整成功的短信。

如您在我行有多笔符合调整条件存量房贷,可在“申请详情”页面“借据号”栏选择对应的贷款进行调整。

如您的贷款利率在LPR定价上的加点幅度不高于利率调整下限,手机银行将对您进行提示。

特别提示:
1.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其利率加点值高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时,可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
2.重新约定的加点值不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重新约定时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如有),具体加点值根据市场供求、客户资信情况、贷款担保变化等因素确定。
3.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民银行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上季度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
4.申请调整加点值的贷款须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逾期状态,须归还逾期本金及利息后方可申请调整加点值。
5.新约定的加点值在办理成功当日生效,生效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6.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原贷款服务行或拨打96033客服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