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现在有些地方的燃气公司,越来越喜欢当“行政执法官”了。
最近,河北邢台新河县就发生了一件事,打破了大家的认知:一名村民家里的柴火灶被贴上了封条——理由竟然是“存在双火源”安全隐患。
这事激起了不少网友的讨论,甚至都开始怀疑:燃气公司有这么大权力,能自己当“警察”封灶吗?答案是,当然没有!
事件起因:一个“柴火灶+燃气”组合
事情是这样的,12月14日下午,邢台市新河县的某村民家里被贴上了“安全隐患”的封条。视频里可以看到,这个封条上赫然写着“燃气安全隐患仍未整改,我公司已作停气处理”。
这事本来只是一个普通的检查,但由于燃气公司不按套路出牌,事情一发酵,立马引起了广泛关注。
原来,早在今年8月,新河县中裕燃气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就曾发现,这位村民的家里装有天然气和柴火灶两种火源——这就是所谓的“双火源”。
根据燃气公司和相关法规的说法,“双火源”存在安全隐患,因为这两种火源在同一空间容易发生意外。为了安全起见,燃气公司给了村民半个月的整改时间。
回访时发现,问题依旧没解决。于是,燃气公司“决定”贴上封条,甚至威胁说会停气。
背后真相:燃气公司管得有点宽
看着这封条,许多人心里都打鼓:燃气公司真能封灶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邢台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做法确实不合规。燃气公司作为一个商业实体,负责任提供燃气服务和安全保障,但它并没有执法权,不能随便封住一个居民的灶台。
这种行为,无论出于什么初衷,实际上都是越权操作。
事实上,燃气公司贴封条前并未停气,也并没有走法律程序。
根据《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的确不允许“双火源”在一个房间存在,但处理这种安全隐患,应该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来执行,而不是燃气公司独自“做主”。
后果:封条撤了,燃气公司“被约谈”
事后,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当地政府迅速介入,派工作人员到村民家里,调查并最终撤下了封条。村民也配合拆除了柴火灶的灶口,仅保留了灶台。至此,这场“封灶风波”算是暂时平息了。
更让人关注的是,燃气公司方面的负责人也被约谈训诫。
住建局的双代办明确表示:燃气公司做得有些偏激了。虽然他们是为安全考虑,但没有执法权,不能越过法律界限,干预居民的私有财产和生活空间。
法律角度:这封条,根本没效
很多网友在讨论时提到,燃气公司这种做法完全是越权行为。律师们也纷纷表示,这实际上涉及到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由具有执法权的政府机关来执行,而不是私人企业。燃气公司并没有这个权力,而他们的封灶行为,不仅没有法律效力,甚至涉嫌违法。
要知道,即便燃气公司发现了潜在的安全隐患,处理安全隐患的责任也应该由政府部门来承担,而不是让燃气公司单方面采取强制措施。毕竟,这涉及到居民的生活习惯和财产权,不能轻易侵犯。
总结:执法权不属于燃气公司
我们也可以反思:在推行安全管理和改造的过程中,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是否清晰?企业的责任界限到底该如何划定?只有确保每个环节都在法治的框架下运作,才能真正做到既保障安全,又不侵犯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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