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和辽宁省养老金计发基数显失公平
最近,辽宁省和吉林省纷纷公布了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社保缴费基数与计发基数依然没有全部并轨。辽宁省大连
最近,辽宁省和吉林省纷纷公布了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社保缴费基数与计发基数依然没有全部并轨。辽宁省大连市和沈阳市的企业职工依然单独列统。吉林省并轨又进了一步,省直、延吉市、镇赉县、汪清县开始执行省计发基数,长春市、江源区和农垦单独确定。对照两省方案,发现缺乏公平性,缴费相同,计发基数不同。
一、吉林省(除农垦)和辽宁省实行统一的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在缴费时,各行业职工平等对待。
二、吉林省和辽宁省计发基数存在差异化,缺乏公平性。在缴费相同的前提下,大连市和沈阳市企业职工的计发基数被别为8823元/月和8266元/月,高于其他职工分别为1622元/月和1065元/月。
吉林省今年虽有改进,差异化依然很严重。长春市一地执行不同的标准。长春市的计发基数为7853元/月,而同样是长春市所属额九台区和双阳区却执行省统一计发基数。白山市执行省统一计发基数(7178.5元/月),而其所属江源区去执行单独计发基数(7058元/月),低于省统一计发基数。
在缴费相同的前提下,执行更高的计发基数必然获得更多的收益。与此相反,执行更低的计发基数收益必然减少。像白山市江源区多缴并未多得,有一种被歧视、被盘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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