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的“去中心化”看似对消费者有利,实则不利,甚至会影响经济发展。

因为:
1、商品经济是通过商品流通来实现商品交换的,即私人劳动和商品价值的交换。私人劳动通过商品的生产、销售中获得报酬,再去购买商品价值。可是电商行为里,只有老百姓购买商品价值,可没有私人劳动在商品销售服务(劳动)中获得报酬,那么老百姓只会越网购越穷。

我国地域广阔,从商品生产地到消费者,要经过省、市、县、乡镇(街道)。传统的销售模式:工厂→省代(带动省会经济)→批发商(带动市县经济)→零售店(带动街道社区经济)→消费者(又是以上环节的劳动者),这看似环节多了,商品贵了,可是消费者挣到钱了,才能购买商品。但是电商就相反,消费者如果不在商品生产地,那么就收入等于零。

商品流通是要产生附加值的,如某商品需要安装、维修,甚至品牌效应的维护。可是在电商行为中,这些附加值就没有了。于是就单纯的回归到了商品的使用价值了。所以说现在商品价值在严重缩水就是这个道理,很多大品牌商品和知名品牌破产和消失的原因。

电商“去中心化”省去了很多商品流通环节,实际上是打击了第三产业,使电商平台一家独大。于是产生了市场垄断→资本垄断。那么普通老百姓的收入受到了很大影响,老百姓收入减少必定消费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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