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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不如,男子多次侵犯好友女儿!被抓后称:他女儿比我还主动!

都说朋友妻不可欺,可没有想到竟然还有人会选择去侵害自己朋友的女儿。不仅如此,这位女生在受到侵害的时候,才13岁,未成年。

都说朋友妻不可欺,可没有想到竟然还有人会选择去侵害自己朋友的女儿。不仅如此,这位女生在受到侵害的时候,才13岁,未成年。而那位侵害女生的男子在审问时竟然还说出了他没有强迫该女生,这女生是自愿的,这女生比他还主动的无耻说法。

不敢想象这名男子在做出那样禽兽不如的事后,是怎么理直气壮的说出如此不要脸的话。人们在听到该男子这样的话后,更是大喊着直接将这名男子枪决的话语。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案例介绍

该男子周某,原本是外地小乡村里一位工人,为了有更好的出路,跑到了城里租下一间房子。而该女生则是周某邻居家李某的孩子。本来两家人毫不相识,但是周某为了搞好邻居关系,多次带着一些小礼品到李某家做客,一来二去,两家人就熟络了起来。

不仅如此,在得知邻居李某有一个13岁的女儿丽丽后,周某经常会带着一些小零食或者女孩喜欢的芭比娃娃去送给丽丽。而丽丽在收到这些礼物后,对这位本来不相识的周叔叔产生了好感,更是每次都希望他能够经常来家做客。

案发当天,丽丽的爸爸妈妈由于在老家照顾生病的爷爷奶奶,下大雨了,赶不回来,于是特意打电话给周某,希望周某可以替他们照看一下女儿。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一个决定竟然害了女儿的一辈子。更没想到平时老实巴交的周某能干出这种事。

当天晚上,周某在接到李某的电话后,便立马从刚结束的饭局上赶去他家照看丽丽。由于外面在下大雨,所以周某赶到李某家后浑身也是湿透了。而开门的丽丽看到周叔叔被雨淋湿,也是立马跑去拿毛巾,周某也被丽丽的暖心举动而感动。

周某在陪丽丽玩闹了一会后,丽丽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周某便将丽抱回她的房间。由于自己身上的衣服还没有干,不小心将丽丽的衣服也沾湿了,周某怕丽丽受凉感冒,便顺势将丽丽的衣服也脱了下来。

周某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无心的举动,竟然激发了自己长久没有释放的欲望。看着丽丽13岁,还没发育完全的身体,他竟然也按耐不住。正当周某想要离开时,丽丽误以为周某是平常陪自己睡觉的妈妈,一个顺势就抱住了周某的胳膊。

原本周某就有些心猿意马,在丽丽这样身体接触的诱惑下,他实在是难以忍受,就这样他把自己的衣服也脱了下来。然后就对未成年的丽丽实施了侵犯。丽丽在被身体的疼痛惊醒后立马反抗,可她哪里反抗的过周某这样一个成年男人呢。

事后,周某看着昏睡过去的丽丽才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禽兽不如的事。他害怕的跑回了自己家,心惊胆跳的躲了好几天。在发现丽丽没有向父母告知后,他不仅没有收敛,更是胆大包天。多次侵犯了丽丽,并威胁她不允许告诉父母。

可丽丽毕竟年纪小,藏不住事。而且身体的异样,又怎么逃得过关心自己的父母呢?没多久在父母的多番追问下,丽丽才将事情说了出来。丽丽父母在得知自己的女儿遭受了这样的经历后,气愤不已。立马报警,要将周某送进监狱。

而周某在被警方抓获后也没有隐瞒,直接向警方说明了案发的过程。正当警方结束审问时,没想到周某却突然情绪激动起来。他声称自己并没有强迫丽丽,在发生关系时丽丽并没有反抗,他们双方是自愿的,甚至丽丽的身体反应比他还主动。

此话一出,民警简直瞠目结舌,周某竟然如此的不要脸。不过任由周某再如何狡辩,扭曲事实真相,民警也不会相信他的说辞。最终,周某因侵犯未成年,情节严重,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丽丽在被迫与周某发生关系时才13岁,不仅未成年,而且未满14周岁。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于此年龄段的儿童在性行为方面有特殊的保护。认为此年龄段的儿童心智没有成熟,无法正确理解性行为。

所以无论周某怎么狡辩,在法律面前他仍然难以逃脱制裁。而丽丽的父母,虽然知道周某已被警方抓获归案,且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仍然是悔不当初。后悔当初没有赶回来,给了周某可趁之机,从而对女儿造成了如此大的伤害。

希望那些家中有孩子的父母,在平时更要注重对孩子的关心照顾。更不要把孩子交给外人,如果真发生了什么事,那真是后悔也来不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