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巡查“重于泰山”,隐患治理才能不“轻如鸿毛”

评底郭 2025-04-30 09:47:38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

(4月30日《宁波日报》3版)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这是一项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旨在提高巡查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而非流于形式。在这一背景下,我们更应深刻认识到,安全巡查“重于泰山”,隐患治理容不得半点“轻如鸿毛”的态度。

安全巡查是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关键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巡查工作如同医生对患者进行体检,通过细致入微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治理潜在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的安全生产巡查却陷入了形式主义的泥潭,巡查人员走马观花,走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存在,最终可能演变为严重的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的出台,正是对这一问题的有力回应。办法规定,考核巡查将采取座谈问询、受理信访举报、明查暗访、调阅重点资料、约谈会商、专家指导服务等多种方式,确保巡查工作的全面性和深入性。这些方式的有效运用,将有助于发现那些隐秘而危险的安全隐患,为后续的整改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同时,《办法》还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这意味着,在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中,任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做法都将受到严肃处理。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巡查通报反馈的典型案例以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追责问责、公开曝光,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五一假期,作为人员流动频繁、安全事故易发的时期,更应将“安全生产巡查”落实在行动上。各级监管部门应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巡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无死角。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坚决做到立行立改,绝不姑息。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我们还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通过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让每个人都成为安全生产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这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牢记的安全准则。让我们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确保隐患治理不“轻如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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