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情侣捡到他人遗失,价值14万元的项链后丢弃,结果被法院判赔给失主4.5万元!

西蓝说热点 2024-02-21 11:55:47

经济条件比较优越的贾某,在日常生活中特别喜欢购买一些首饰,尤其是托买手从国外带回来的首饰,她更是喜欢的紧。

某天,贾某在与朋友聊天时,朋友向她推荐了一条项链,而贾某在看到后甚是喜欢,但是这条项链国内并没有,于是她决定使用一切办法,将这一条价值142400元的项链买了回来。

虽然这条项链经过很多繁琐的手续,终于被贾某买了回来,但由于这条项链是国内买手,委托国外第三方购买的,所以这一条价值14万余元的项链,既没有相关的产品合格证书,也没有材质检测报告。

因为贾某特别喜欢这条项链,特别想要拥有它,所以在得知没有这些相关证明的时候,她并没有显示的很在意,而是认为这条项链她是买回来戴的,又不是拿来变卖赚钱的,所以即便没有这些材质证明也并没有什么关系。

项链到手后,贾某拿在手里越看越喜欢,从拿到项链起她就一直在佩戴,根本舍不得摘下来,就连朋友想要看一看她也只允许,朋友只能在她的脖子上拿起项链看一下,贾某根本舍不得摘下来。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贾某特别喜欢的这条项链,竟然在她某天跟朋友一起商场逛街的时候,从脖子上脱落下来,并遗失了。

事发当天,贾某应约与朋友来到当地某商场逛街,可当他们走到商场的扶梯口时,这条定制的项链竟然从脖子上脱落了下来,而此时贾某并不知情。

当贾某和朋友走后,林某及女友也在商场逛街时走到楼梯口处,在看到这条黄色的项链时顺手就捡了起来,由于项链的颜色是金黄色,林某及其女友以为这条项链是黄金的,于是想也没想就装进口袋里带离了现场。

当贾某后知后觉得知项链丢失时,她及时查看了商场的监控,在看到是林某及其女友将她的项链捡走之后,她想立马找到二人将项链追回。

但是由于担心自己擅自找上门,对方会不承认,于是为了保险起见,贾某选择了报警,希望民警介入后经过调解,对方可以将这条价值14万余元的定制项链还给自己。

可令贾某没想到的是,即便警方介入了,对方依旧不肯将项链还回来,并对警方说:该项链他们确实捡走了,但是在回家的路上该项链又丢失了。

可是林某及其女友并没有证据,证明贾某遗失项链被他们丢掉了,贾某看对方不想还项链,为了尽快将自己的项链追回,她无奈之下只好将对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要么还项链,要么赔偿自己丢失项链的损失。

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林某及其女友在捡到贾某遗失的项链后,不仅没有妥善保管,也没有及时移交到公安部,所以需要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判定林某及其女友赔偿贾某项链丢失后的损失4.5万元。

贾某不服,当庭提出上诉。但二审驳回了贾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来源:澎湃新闻.文中皆化名)

0 阅读:198
评论列表
  • 2024-02-21 14:33

    这类故事告诉我们,路上的砖头不要随便捡[笑着哭]

西蓝说热点

简介:每天定时更新,喜欢的记得关注!

作者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