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来源:舟山中院)
女子章某是家中的独生女,虽然结婚后章某一直生活在婆家,但是娘家的房产最终都是由她继承,在其父母百年之后,章某家中的一处上世纪50年代修建的房子,也被章某顺利继承。
虽然这套房子对于章某来说,并没有太大的用处,但由于是长辈祖传下来的,章某对这套房子还是比较在意的,每过一段时间,她都会过去打扫一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旅游业的发展在不断的推进,章某家中这套老房子,则坐落在一条风景区的老街,于是章某就跟家人商量,利用这套房子的优势做点生意。
由于每年都有全国各地的游客前来游玩,章某决定在自家的老宅内,销售一些当地的土特产,做起来之后章某的生意特别好。
可就在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时,却迎来了意外……
章某问其原因时,当地消防和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给出的回应是,该栋老宅存在火灾隐患,为了保证公共安全,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才对该片区的老宅进行整顿。
后经过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的调查,发现虽然章某继承了这套老宅,但是房子的产权并未登记在章某名下。
章某则认为这套老宅是她家祖上传下来的,现在传到她的手上,她只是还没有来得及,将房子的产权登记到自己名下,因为她是家中的独生女,她认为没有必要,毕竟这套房子左邻右舍,包括家中的长辈都知道房子就是她的。
可令她没想到的是,竟然因为自己没有将该房子登记到自己名下,而引来了这么多的麻烦事儿,但是对于综合执法局给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章某并不能接受。
法院在审理此案后,依法判定撤销综合执法局,对章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综合执法局不服提出上诉,但是二审依旧维持原判。
经过法院的两次审理后,章某终于保住了自家的老宅,也为自己讨回了公道。(文中皆化名)
继承房子的时候,城管还没出生[呲牙笑]
绝对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