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公司因负责人不在,未能打开车间接受检查,被相关部门罚了20万元。事后,该公司不服,把对方告了!

西蓝说热点 2024-02-26 09:43:40

某印刷公司,为了配合政府环保的号召,把工厂从城区搬到了工业区,而老厂区只留了一名保安看守,虽然负责人有很多不舍,但为了响应政府的争吵,他们愿意配合政府的工作。

该公司搬到工业区之后,厂内的环保设施也全部更新,采用的是最新的环保设施,为的就是能够让该厂的生产环境,能够达到环保标准。

由于印刷企业环保和文化等单位,重点关注的企业,所以厂领导特别重视厂内的环保设施,为的就是能够在相关部门下来检查的时候,能够符合标准不被罚钱。

毕竟在当今社会赚钱确实难,如果走歪门斜道更是不可能,所以只有兢兢业业的把每一个手续都办好,配合政府的工作,才可以开门营业赚钱,否则相关部门来检查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一个高额罚单下来,工厂就吃不消。

事发当天,当地环境生态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印刷厂的老厂区,要求厂内的保安等其他人员,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打开印刷车间的大门,让他们进去进行一系列的相关检查。

可由于保安没有钥匙,厂负责人又不在,所以在没有车间钥匙的前提下,根本没有办法将车间门打开,让工作人员进去检查。

虽然保安第一时间联系了厂负责人,让其赶紧过来,负责人也在接到电话后,以最快的速度往老厂赶,但是工作人员却认为,该印刷厂是在有意逃避检查。

在负责人还没赶到的时候,执法人员就对该厂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过调查之后执法人员认定,该公司构成拒不接收环保调查的行为已经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罚款20万元。

即便行政处罚下来之后,负责人多次去生态环境局,解释厂子已经搬到工业区,老厂根本没有工人,也没有作业,所以保安才会在没有车间钥匙的前提下,没能让工作人员进去检查,但是生态环境局并未采纳。

坚持要对该印刷厂罚款20万元,可是这对于一个小印刷厂来说,20万元简直就是天文数字,现在生意不好做,想要赚钱很难,如果真罚二十万,该厂就即将面临倒闭。

在解释多次没有效果之后,为了不缴纳无理的罚款,无奈之下负责人只好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厂子的合法权益,将生态执法局告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定生态执法局撤销对该厂的处罚。(案例来源:洛阳中院.文中皆化名)

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生态执法局对印刷厂开出罚单的事实,存在疑义,应予撤销。最终判决撤销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0 阅读:85

西蓝说热点

简介:每天定时更新,喜欢的记得关注!

作者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