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老党员石宝良:坚守正义,死磕违法乱纪

声浪滔滔 2025-04-18 16:10:22

曾经一时轰动的河北马树山案件,不少人仍记忆犹新。今天在山东济南,又出现了一位这样老党员,他叫石宝良,同样以无畏的勇气,坚持与违法乱纪行为做抗争。他于 1979 年投身军旅,1982 年光荣入党,1992 年转业至济南市财政局属下的经济开发投资公司。退休前,他屡获先进工作者、先进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多项荣誉,还为政府科学决策积极建言献策并获奖。

值得大家关注的是,他真正勇于拥护公理而毫不计较个人得失的精神。他为了捍卫国有资产不被腐败所侵占,铁面无私地对自己顶头上司说“不”。

为此,不但让自己“享受”到了公报私仇的待遇,还遭到被“逆淘汰”与妻离子散等系列磨难,但他从未后悔。令人痛心而又无法挽回的却是,因为相关领导不重视他反映的问题,才在他们单位发生了那起新闻事件:《济南第一大烂尾楼十年轮回:国企参与腾挪,数亿收益去向存疑》等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此外,在他得知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交警大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不但有法不依,还颠倒黑白的混淆是非后,石宝良还亲自为此撰写了《执法得守法,百姓不可欺》《一位老党员的愤怒》和《共产党员就不能反对身边的腐败吗?》等高质量文章在党支部内部宣传。

其中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刘少奇同志所写的《论共产党人的修养》高度契合,体现了一位党员过硬的党性,从朴素的言语中强调了无产阶级要为实现公平正义而斗争,反对压迫和剥削而努力。

当他在进一步要为冤屈死亡的老妪为讨回公道之时,交警大队办案人员的态度发生了 180 度大转变。不但不再嚣张跋扈,却采用给受害者家属送礼品,或托人劝说不要他上访,甚至以党组织的名义,找到他退休前的工作单位施压,目的就是怕事情败露。

交警大队后来又称石宝良在自媒体上发表的文章,严重抹黑了牡丹区大队的形象。

但该事故的事实是:事发的当晚,菏泽市牡丹区风雨交加,一位60岁的老妪骑跨自行车等待过路口时,被一辆机动车撞飞致死。在有天网监控、司法鉴定、手机详单等铁证的情况下,这本是一起因肇事机动车在左转专用道违规直行,无视通过交叉路口的法规,司机还边驾车边打电话所引发的交通事故。牡丹区交警大队却以导向标线不清晰为由,否认机动车违规直行;以现场无限速标志为由,否认肇事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的规定。

更荒唐的是,办案民警亲自采用虚作假的办法来测试肇事的手机流量,来掩盖肇事司机边驾车边玩手机的行为。本应十个工作是就该做出的责任认定书,牡丹区交警大队拖到2023 年 8 月 1 日,由于捏造的过于荒谬,结果还被支队驳回、责令重新调查。直到今天,他们仍拒不做出新的责任认定书。

但是石先生敢于面对现实,说实话、办实事。在处理问题时,始终依据事实。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面对交警大队的歪曲事实,他凭借天网监控、司法鉴定、手机详单等铁证,坚持要求依法处理。他不被交警大队的推诿和虚假调查所左右,始终坚守事实真相,这种坚持真理、实事求是的态度在理论中讲起来容易,但是在实际中落实却非常苦难。

为了公平公正,近三年来,他坚持不懈地向交警大队、分局、市公安局、市长热线、省公安部门、信访办等多部门反映情况,由于属地处理,得到的答复都是敷衍了事。省公安部门称无权管理该案中的腐败问题,市纪委监委则将皮球踢回给公安部门,各部门相互推诿,导致案件至今未能妥善解决。石宝良作为一名老党员,深知 “为人民服务” 的宗旨不能忘,“密切联系群众” 的优良传统不能丢。共产党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

石宝良看到了交警大队这种有法不依的行为对社会公平和群众利益的损害。他的抗争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这是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发声的典型表现。

石宝良说:“我不怕那些违法乱纪的人,我相信正义迟早会到来。作为一名党员,我有责任和义务与这些不良现象作斗争,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直到问题得到解决。” 他表示,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让人民群众相信法治的力量。我们也期待相关部门能积极作为,回应石宝良的诉求,让这起事件早日得到公正的处理,并希望人民群众来为公理站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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