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接到读者爆料,前段时间江夏藏龙岛某小区,业委会在组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时,竟然出现了"阴阳合同":将已获全体业主审议通过的五星级标准酬金制合同,替换为四星级标准包干制合同,物业费反而由2.6元/平涨到了2.8元/平!
这场令人瞠目结舌的"合同魔术",堪称小区治理纠纷的又一"教科书式"案例。
一、完美的承诺:五星级+酬金制
根据业主提供的一份2024年7月12日公告显示,在该小区2024年第一次业主大会议题征求意见阶段,业委会将一份经综合研究论证后拟定的《物业服务合同(新)》 ,通过《关于业主大会拟定新物业合同征集意见的公告》提交给全体业主审议。

公示内容明确标注该合同为“高层住宅:2.6(五星级)元/平方米/月”服务标准、“酬金制模式",并承诺"业主物业收支两条线,公开透明酬金制"。
合同详细描绘了将采用共有资金的先进管理方式,将物业管理费都一并纳入业主的共有资金,每月从中计提8%-12%不等的酬金作为物业服务费。
合同还着重强调了信息公示的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规定物业公司每年向业委会提报年度预算、向全体业主公示财务报表、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等信息,让业主们都真切感受到了当家作主的感觉。




正是基于这份看似完美无缺的酬金制合同议案,业主大会以81.93%的高票同意率授权业委会开展招标选聘物业工作。
二、合同大变脸:业主哗然
然而,经历了2024与2025两次业主大会最终选聘新物业公司后,业委会在2025年2月6日公示的中标物业合同,其调整幅度之大令人震惊。特别是以下三处重大变更事项,此前并未向全体业主公示说明,引发业主质疑:
1、将五星级服务标准悄然降为四星级;
2、酬金制模式变成包干制模式;
3、将物业费由2.6元调高至2.8元。
更令业主质疑的是,经详细比对,中标合同与原公示的合同议案几乎完全不同,还涉及取消共有资金管理以及年度预结算制度等重大条款变更。



三、业主实名提交异议函
自2月7日起,已有大量业主通过市民热线投诉,并向社区、业委会提交了实名异议函,要求业委会就合同版本重大变更作出合理解释。但截至发稿,业委会未作任何回应。
2月24日,业主再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发函,要求敦促业委会对《新物业合同异议函》作出正式回复。

四、业内人士解读维权路径
业内人士指出,根据《民法典》第278条,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若擅自变更已获全体业主审议通过的合同核心条款行为,业主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 向辖区街道办申请行政监督,要求依法调查违规行为;
2. 收集证据,依据《民法典》第280条,提起业主撤销权诉讼;
3. 若要罢免业委会,需先取得20%业主联名,再启动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投票表决。
五、结语
该案例并非个例,近年来类似事件时有发生。它至少给了我们两点启示:
1,阳光透明是小区治理的不二法宝。
尤其是涉及到选聘物业这种大事,每一步务必要公开透明,容不得半点隐瞒。如果先用美好愿景获取业主授权,再通过技术性修改损害业主权益,必然会招致业主质疑。
2,一个健康的小区不可能只有一种声音。
当业主发现小区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位业主都有权提出质疑,只要这些质疑是合理的,业委会应当及时回复,而不逃能避,更不能刻意打压。
笔者不确定该小区持相同异议的业主到底有多少人,但毫无疑问,这些质疑都是合理的。
因此,笔者建议该小区的业委会及时回复业主的这些质疑;若业主得不到回复,或者对回复不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同时可申请街道办介入调查。
(注:为保护爆料人隐私,本文隐去具体小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