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证监局: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暂停办理相关业务三个月

灯塔媒介 2022-10-17 14:38:12

灯塔媒介10月17日讯:

据湖北证监局公开信息,该局决定对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采取暂停办理相关业务三个月的监管措施。

据该局公开的信息,上述相关业务,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五十四条涉及的全部业务。

灯塔媒介查询,第五十四条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责令基金销售机构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的,可以责令其暂停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业务:

(一)接受新投资人开立交易账户申请;

(二)签订新的销售协议,增加销售新产品;

(三)办理公募基金份额认购、申购或者私募基金份额参与。

基金销售机构被责令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的,可以办理销户、赎回、转托管转出等业务。

湖北证监局称,经查,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高流动性资产净值未达到2000万元的法定标准;二是公募基金准入未经产品准入委员会审核;三是未对部分新销售基金产品出具合规审查意见;四是将销售收入作为基金销售业务主要考评指标,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和投资人长期收益等指标纳入销售人员考评指标体系;五是对部分客户未做充分的风险揭示;六是对部分客户未做充分了解。

2022年9月16日,湖北证监局向该公司送达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责令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辩意见,经复核,综合该公司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暂停办理相关业务(《销售办法》第五十四条涉及的全部业务)三个月的监管措施。

湖北证监局表示,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公司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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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2-10-18 12:00

    我老太婆去取到期理财结果那个经理转为买基金而且是什么时候卖她通知我们。

  • 2022-10-18 11:27

    一个五交化公司能融资,笑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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