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新的养老模式太炸裂了,领养一个闺蜜来养老

妈妈智囊团 2024-04-29 12:50:42

众所周知,韩国的生育率已经跌得不行了。韩国人现在对结婚生孩子这事普遍的态度是完全不感兴趣。那边的基本情况是男人厌女,女人厌男,然后男人女人一起厌童,主打一个泾渭分明,谁也瞧不上谁。

就这情况,生育率断崖式下跌就很正常了。可不生孩子,也挡不住岁月如魔鬼的步伐,摩擦摩擦。等老了怎么办呢?不说别的,生病了进医院,连个签字的人都找不到。

找侄子,外甥女这类亲戚中的晚辈养老?且不说亲戚们有没有娃,就算有,不是我说,现在的年轻人,连自己父母都未必愿意花时间精力去照顾,更不要说赡养叔叔、阿姨,舅舅、姑妈了。而且也不现实。只听说过父母生病,儿女请假回去照顾的,没听说舅舅生病也请假回去照顾的,领导会不会批啊?

找几个闺蜜抱团养老倒是可以,但也有点麻烦。人老了,年纪大了,生病住院闺蜜不能代签字。将来万一哪天突然闭眼蹬腿了,没立好遗嘱,闺蜜也不能继承遗产,还得便宜八百年不来看一回的侄子侄女。

基于以上种种考虑,有个韩国中年女性就想出了一个歪点子。

44岁的韩女尹淑兰,因为顾虑自己的老年生活,于是收养了自己38岁的好闺蜜L,还写了一本书,名字就叫《领养了朋友》。

年轻的时候,尹女士也曾经在首尔这样的大城市打拼,没时间谈恋爱,更遑论生孩子。一晃眼,40了,拼也拼累了,于是她决定回老家定居。

老家的生活节奏舒缓惬意,但是有两点让尹女士感觉不大好。

一个是韩国村里的老太太们也喜欢八卦。对于单身大龄女青年,一样喜欢背地里嘀嘀咕咕,指指点点。

还有一个是乡野独居,不甚安全。尹女士一个女人,遇到点响动难免担惊受怕。之前还发生过三更半夜有醉汉敲门的事情。

在乡下独居的时候,尹女士认识了邻居李女士。两个人住的很近,关系也越来越近,又都是单身,做事还很合拍,处着处着两人就萌生了搬到一起住的念头。

于是一拍即合,俩人都对同居生活表示满意。然而又遇到了另一个问题,尹女士身体不好,几次住院。韩国医院规定非直系亲属不能代为签字。而尹女士的父母兄弟都在其他城市,遇到突发疾病住院,根本来不及赶来签字。而有时间有精力照顾尹女士的李女士又没资格签字。

韩国的法律规定同性结婚又不合法,最后俩人商量来商量去,终于找到了法律的空子——同性虽然不能结婚,但可以收养成年人啊!只要经过双方父母同意就可以了。于是44岁的尹女士就这样和38岁的李女士在法律上成了一对母女。

这以后两人就能合法地照顾对方,在对方失能地时候帮对方办各种手续,去世后合法继承对方的遗产了。

这种看似有点畸形的关系本质上就是把自己的余生交托给值得信任的闺蜜。虽然也有所托非人,遇人不淑的风险,但说到底,除了父母以外,这年头也没有哪种关系是完全可信的。

正常结婚也可能遇到林生斌那样的老公,如果是半路夫妻,利益纠葛就更多了。另外,养儿也未必防老,还有可能被积极拔管,老龄单身依靠侄子外甥养老就更不靠谱了。最起码闺蜜是自己选的,并且对方如果也没有丈夫儿女的话,一起走完一生的概率更高。

看样子韩国人也非常会钻法律空子。 主要也是法律没有给同性抱团养老留下合法的空间,领养代替领证也属于无奈之举。

不过咱们也别笑话人家,咱连领养闺蜜都做不到,我国法律是不支持领养成年人的。尹女士要是在中国就只能靠遗嘱来建立绑定养老关系。而遗嘱的麻烦之处在于是可以立多份的。人特别老的时候,脑子虽然还没坏掉,但也很容易动摇。

还记得上海老伯把300万房子送给水果店老板的事情吗。当时这个案子引起了很高的关注。上海孤寡老伯儿子早逝,妻子也去世了,老伯八十多岁了,虽然有妹妹外甥等亲人,但还是选择独居。楼下有一户无房五人租住一室的人家,男主人是水果店老板。因为陪老人给儿子送葬,并在老伯晕倒在家的时候帮忙送医而获得老伯赠予300万房产。

然而后来又发生了一些反转。老伯家属提出了一些异议:1、老伯签赠与协议的时候已经确诊老年痴呆症,所签协议是否有效?2、老人家属一直有在医院看护,有尽到一些义务,但因为老人独居,所以才没有在老人晕倒的时候第一时间出现。3、转赠房产后,有居民看到看到老人没穿裤子一个人在外面转悠。所谓水果店老板接受房产然后很好地照顾老人的说法,值得质疑。可能他也没有很好地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

惹了这么多麻烦,还要打官司,说到底还是赡养责任和获赠房产的权利不明确。不管老人亲属咋样,老人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是事实。可能我有点阴谋论,一个没有房产,全家五口租一室户住的水果店老板,对老伯究竟有多少真心,恐怕只有天晓得。人家也有家人,能有几多真心,几多精力去照顾孤寡老人呢?

还不如找个相对年轻一些的同样是单身的老头搭伙过日子呢。或许法律可以考虑给同性养老一些空间。不过这样一来,出生率和结婚率又要进一步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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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智囊团

简介:专注育儿领域,儿童发展心理学,幼儿英语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