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民思想水平、政治意识的提高,普通国民希望获得更多的参政机会和更高的政治地位。自由党、改进党为主的政党以及广大的民众,展开了一场反对官僚专制,建立政党内阁的民主运动,史称大正民主运动。
大正民主运动开始于大正初期的“第一次护宪运动”,经过中期的“米骚动”,到“第二次护宪运动”,最终以“普通选举法”的公布告终。
1912年的12月,以元老军阀的巨头山县有朋为幕后政治势力的陆军,对当时想在银行资本的强力支持下,实行“财政整顿”的第二届西园寺内阁,强行要求开设两个师团,从而迫使内阁垮台,并使当时的内大臣桂太郎代替西园寺组成了第三届桂内阁。被此举激怒的广大国民,提出了“破除阀族、护拥宪政”的口号,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护宪运动。
1918年7月-9月,日本国民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米骚动”,资产阶级民主派借助广大国民的力量,提出“坚决实行普选”、“阻止特权势力的专横”和“建立政党内阁”的要求。1918年9月,以原敬为首的政友会组成了政党内阁,标志着日本政党政治的开端。
之后,立宪政友会、宪政会和革新俱乐部联合起来,以“排除贵族专制、打倒清浦内阁”、“确立政党内阁”为目标,发动了“第二次护宪运动”。
“民本主义”是大正运动的主要政治主张。“民本主义”是吉野作造首先提出的,他认为:政治必须为一般民众,政治必须依据一般民众的意志而实施。
为实现这一宗旨,就必须反对军阀官僚专制,实施普选,建立政党内阁确立资产阶级议会制,使议会成为政治的中心势力。
民本主义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与大正民主运动的斗争目标—普选权与政党政治确立相吻合。因此为广大群众所接受,成为指导这一运动的重要思想武器。
如果说,国家的主权从法理上说在于人民就是民主主义的话,那么,国家主权活动的基本目标,从政治上说应在于人民,则是民本主义的立场。吉野认为日本明治宪法中的天皇主权的规定与“民主主义”相冲突,因此强调“民本主义”。
吉野认为“民本主义”就是对主权在法律理论上属于何人姑且不论,只主张当行驶主权时,主权者必须尊重一般民众的福利和愿望。以此为方针的主义,就是“民本主义”,亦即在国家主权的运用上成为指导标准的正之主义。
“民本主义”包括两个内容:第一,政权运用的目的即政治目的在于一般群众的福利;第二,政策的决定要根据一般民众的意向。
关于天皇制,吉野认为“民本主义”与忠君并不冲突。首先,皇室是国家的唯一之宗,为了皇室而无视国家人民利害的情况几乎不可能。
其次,即便两者有了冲突之处,从民本主义是表示主权者,在行使主权上的方针这种立场来看,树立君主不应当无端无视人民的福利的原则毫无问题。
最后,即使出现了为了皇室而无视人民利益的情况,也不该作法律上的强制。因为君臣关系是历史的产物,忠君是“国体的精华”。
关于社会主义,吉野认为社会主义与资本家的对抗,和“民本主义”与特权阶级的对抗有相通之处,都主张将社会福利普遍地分配给一般民众。而“民本主义”区别于社会主义的地方,在于它主张通过各种立法措施,来应对经济上的特权阶级,而不是对社会组织进行根本的改造。
后来吉野对“民本主义”思想又作了一些修正,指出“民本主义”用来表示政治上两种不同的概念,而不是有两种内容。第一种观念是关于由政权的运用而企图达到的目的,另一种是关于能够最有效地实现政治目的政权运用的方法。
曾经作为其“民本主义”纲领的为人民谋福利,已经被相对化,维持其存在的原因仅仅是为了矫正国家主义的弊端。他认为关于政治目的的最高真理还未被发现,而且也不存在一成不变的政治真理,所以目前政治上的主义都是相对的。
但毋庸置疑的是,无论何种主义,只有充分尊重民意才能更好地实施。也是基于这个原因他更加重视作为政权运用方法意义上的“民本主义”。吉野的“民本主义”,除了在宪政制度运用上的意义外,还具有增进政治活动的伦理意义与道德价值。
他还追求“个人主义”与“国家主义”的调和,在强盛国家组织的同时谋求个人的全面发展。“米骚动”之后,日本诞生了第一个政党内阁,民众对于“平民宰相”的出现欢欣鼓舞,主张“民权主义”的思想团体也很活跃。
新的社会形势促使吉野“民本思想”的转变,这种转变主要体现在与社会主义的关系上,他认为以立宪主义为根据和主张普选制上,社会主义和“民本主义”具有一致性。
至此,其“民本主义”由“两种不同的观念”又回到了“两种内容”上,曾经被相对化的“政治目的”被具体化为“国民生活实质的整顿”这种“社会要求”,并细化到广义的文化政策和社会政策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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