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离职原因。以公司视角看,能让员工写“个人原因”离职,就不会让他写其他原因,如发现离职原因是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大概率会要求重新填写或者提供固定模板让离职员工填写,针对这种情形,劳动者发现,如果公司确实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依法缴纳社保、规章制度违法等情形,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征求其同意,只需要将解除通知以书面方式告知即可,无需按要求重新书写辞职申请或辞职审批表。

2、关于协议解除。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比如员工向公司发送一份内容为为“经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是要给经济补偿的,如果公司愿意让你拿钱走人,自然愿意签,甚至主动提出签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如果公司不想支付经济补偿,可能对于该协议置之不理,就会采取调岗、待岗等方式让你自己走。劳动者不能因为双方协商过解除劳动合同,就认为可以主张经济补偿,毕竟双方没有达成实质性的书面协议,因此,劳动者正确的做法是继续上班。
3、关于已结清条款。劳动者要记住,无论是因个人原因离职还是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提出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办理离职交接工作时,都会涉及到已结清条款的问题。如果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绩效工资、年终奖、未休年休假工资都没有争议的话,可以在离职材料中对上述权利义务无任何争议,反之,如果未结清的话,请写明具体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如果达不成一致,建议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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