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代价”?60后男子91万买房送后女子,分手要求退还124万

一颗芒果核 2024-03-11 20:13:41

近日,上海青浦法院发布了一起特殊的案例。60 后的外籍人士李某与 80 后的张某一见钟情,迅速确立恋爱关系。

为了巩固这份爱情,李某在 2014 年斥资 91 万元购买了一套商住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张某名下。然而,几年后两人感情破裂,竟为了房子的归属问题对簿公堂。

李某声称,房屋的购房款和税费都是自己支付的,张某也曾多次表示不希望房屋挂在她名下,这实际上是一种“借名买房”的行为,自己才是房屋的真正权利人。

他要求张某返还购房款、税费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共计 124 万余元。张某则坚决否认,不同意李某的所有诉求。

群众有话说

1.写了你名字的房不一定是你的房,但写了你名字的贷就一定是你的贷

2. 感情好的时候💰是粪土,分手了💰就是金子呗!竟然连增值的部分也算上了这年头写你名的房不一定是你的房,但写你名贷一定是你的贷,吃一堑长一智吧!

3. 分手后,每分钱都开始变得现实起来,呵呵如果不想送就不要写女人的名字,是即想当..又想立…..以后男人送东西记得留证据:自愿赠予!不然不要收!现在套路太多了。

4. 这应该算赠予,目的是为了让女友开心,如果目的是结婚那退没问题,但这明显不是。一分不退都可以,能退60万不错了。这就好比你请朋友吃饭,过了几年绝交了,你让他换饭钱,这不是傻嘛。

小编有话说

这起案件让人感慨万千,爱情为何会在现实面前变得如此脆弱?当初的甜蜜与承诺如今都化为泡影,只剩下利益的纠葛。

李某为了爱情不惜重金,却在分手时想要追回一切,这是否有些过于现实和冷酷?而张某是否也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而不是一味地否认呢?

在我看来,这起纠纷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问题,更反映了现实社会中爱情与利益的矛盾。我们在追求爱情的同时,是否应该更加理性地看待财产问题?是否应该在恋爱关系中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这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思考的问题。

最终结果

这起案件最终以调解收场,房屋归张某所有,她需另行补偿李某 60 万元。这样的结果或许让人唏嘘,但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启示。

爱情固然美好,但在现实面前,我们需要更多的理性和思考。同时,也希望这样的纠纷能够少一些,让爱情回归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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